长春市108名文明城市监督员上岗 劝导文明出行

2013年07月16日 16:02   来源:长春晚报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昨日,长春市文明办评选出108名文明城市监督员,并为他们颁发了监督证和督导证。日后,文明城市监督员将对我市各街道、社区、街路等公共场所进行文明监督工作。

  据了解,为提高市民文明指数,市文明办从全市850名市民巡视员中抽调了108名骨干巡视员,组成市民监督组。他们将作为文明城市监督员,承担我市社区周边的公共卫生、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共交通、公共秩序、施工工地和社会管理等状况的监督工作,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监督,对身边不文明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

  “每个文明单位都要承担起社会责任,让文明之风在我市各地区不断传递。”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弋要求,每个文明单位都要承包一个路口,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时期进行文明出行劝导。文明城市监督员监督工作执行情况时需“持证上岗”。记者 王菁菁 实习生 何翔宇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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