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发放新标准高温津贴

2013年07月15日 11:14   来源:太原日报   丁洁

  从太钢了解到,太钢职工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已于本月中旬开始。按照山西省有关文件精神,太钢将职工高温津贴由原来规定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0元,津贴时间为6、7、8三个月。据介绍,太钢发放高温津贴人数在9600人左右。

  对于我省调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太钢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职工的工资收入,特别强调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含高温津贴的。享受高温津贴人数原则上以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登记的高温岗位人数为准,对于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符合发放条件的,也要求按照标准发放。对于配备空调等降温设施的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享受高温津贴。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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