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中整治小区消防隐患 楼道禁止放电动车

2013年07月17日 11:07   来源:东方网   栾晓娜
    据《东方早报》报道,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上海房管部门将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上海市住宅小区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近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将通过多部门联合排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火灾隐患。

    整治违规占用消防通道

    《方案》明确,此次行动的整治内容,主要是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存放场所的火灾隐患;清除楼道堆物,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时修复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范围包括: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含地下车库)、居民住宅小区内楼梯间、首层门厅、安全出口;居民住宅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等。

    其中,对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主动接受公安消防部门指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对住宅楼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张贴管理公约,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集中存放管理电动自行车,并统一维护保养有关充电设施。

    此外,对住宅楼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依法责令有关单位、业主(使用人)立即改正;对住宅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业主)报告,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相应程序落实资金予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住宅小区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专项行动将持续2个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进入各区(县)房管部门排摸自查阶段,而自8月1日起,将进入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阶段。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并于8月底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区县房管部门要积极联系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执法;9月底前,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区域和部位,组织开展“回头看”。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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