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江苏强制实施明码实价 价格欺诈可罚50万

2013年07月18日 09:16   来源:扬子晚报   石小磊

  《明码实价规定》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记者从省物价局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半月以来各地落实中主要存在5大问题,近期物价部门将组织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省物价局通报,通过近半个多月的巡查和各地反映的情况发现,部分经营者在落实明码实价规定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在买一赠一活动中,不标明赠送的商品价值(价格)或者积分值; 二是个别商场在返券促销活动中,赠券使用范围、使用时间标示不明确; 三是部分经营者使用的标价签填写不完整,或更换不及时; 四是部分超市会员价和非会员价未在同一标价签、同等位置以同一字号、同一颜色标明; 五是部分企业公开宣传降价、打折优惠信息的商品未有真实的原价基础。

  省物价局表示,近期仍将专门组织明码实价的专项检查,一旦发现有价格欺诈的,最高可罚50万元。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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