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因为日前我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受其影响,我省失业保险金也“水涨船高”。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要求各市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从8月份开始实施。同时全省计发比例也统一为65%。最低工资标准究竟还将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记者为您来盘点。
【失业金】市区涨了162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有多项福利待遇或补助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这些福利或补助也就“水涨船高”。
据了解,我省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5%,部分县区为60%。以合肥市区为例计算,最低工资标准从1010元上调至1260元,上调了250元。按照比例,此次失业保险金也将上调162元左右,提高到819元。
此外,通知还要求全省计发比例从8月份开始,统一为65%。
【生育补助金】市区多发453元
受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提高的影响,生育补助金也将上调。据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保险参保妇女,如果在此期间分娩,将享受生育补助金。补助标准为失业金的70%,计发4个月。以合肥市区为例,按照原来的标准,生育补助金为1840元,而按照新的标准则约为2293元。按照国产奶粉每罐200元的价格,相当于多了两罐多奶粉钱。
【生活补助金】每月多拿113元
与失业保险金直接挂钩的还有老年失业人员生活补助金。按照规定,对于老年的失业者,其仍在享受失业保险范围内,但是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一年(不包括提前退休),给予生活补助金,标准同样为失业保险金的70%,一直计发到其退休之后,开始领取养老金。还以合肥市区为例,调整之后,这部分群体每月将多拿113元。
【病假工资】最低标准涨200元
据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介绍,最低工资标准还与病假工资和加班工资相挂钩。
据介绍,我省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后,合肥市区的职工请病假,最低病假工资也将提高到1008元,上涨了200元。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同时也包括小时工资,所以加班工资支付的下限也相应提高。
【公积金】最低上缴额多12.5元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也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合肥市与省直住房公积金都规定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5%,最高不得超过3倍。此次我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之后,省直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先后发布相关公告,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如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的最低上缴额度市区将提高至63元、四县一市提高至46.5元,均较此前提高12.5元。(记者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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