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日前,广大市民继续就在厦门市推进文明餐桌行动献计献策。接下来,厦门市将结合市民的建议,就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菜剩饭行为出台惩罚办法,用规章制度约束浪费行为。
据了解,去年5月开始,厦门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年初,厦门市启动文明餐桌示范店(点)评选。经各区、各相关部门推荐和单位自荐,在全市2万多家经营主体和各类食堂中产生191家申报示范店(点)。市委文明办组织市民文明巡访团,分成15个小组,历时近一个星期,按照文明餐桌的5项标准,对全部申报点进行考评,产生了180家文明餐桌示范店(点)。
下一步,市委文明办将和商务、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探索对剩饭剩菜行为的奖惩政策,通过红黑名单、曝光台、星级评定等行政指导或处罚行为,实现对各类经营实体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的规范作用。同时,要对文明餐桌示范店(点)采取动态管理,每季度进行抽查,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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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摘要
●市民虞佳欣:餐饮企业可实行剩菜剩饭押金制,贴在店门入口的醒目位置。点菜时,服务员将押金制度告知消费者,征得顾客同意后收取10%的菜金,结账时若无剩菜将押金退还,有剩菜可提供免费打包;若顾客拒绝打包,押金则不退还。
●市民王安琪:将每日餐饮企业营业结束后的剩饭剩菜统一称重,然后根据餐饮企业的日营业额乘以一定的比例得出一个重量数值,在这个数值内不需缴纳罚款;若超过此数值则按阶梯式收取罚款,并将罚款所得资金捐赠给贫困学生营养午餐计划。
●市民黄勇泉:设立一个文明餐桌商家联网系统,采取相关优惠措施鼓励广大餐饮单位加入其中。市民在文明餐桌商家联盟内的任一商家用餐均可免费领取一张文明用餐记录卡(电子卡),以后在任一文明餐桌商家文明消费(无剩饭剩菜或用餐后打包)一次可记1积分,非文明用餐一次倒扣2积分,积分都将记录进文明餐桌商家联网系统。每个积分可以当成5元或10元,在以后的文明餐桌商家联盟的任一商家的消费过程中使用,每次限用使用积分数,或可享受9.5折或9折优惠。定期对餐饮单位进行积分统计,进行考核评比。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