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工游泳场所调查:游泳变“泡澡” 何时换水成谜

2013年07月24日 08:51   来源:天津日报   

垃圾桶直接经过泳池所在区域。

泳池附近环境堪忧,垃圾桶与泳池近在咫尺。

泳池外直接更换衣物,既不卫生也不雅观。

游泳者丢弃的垃圾随处可见,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换衣处环境简陋,脏乱差的情况并不鲜见。

  昨天是“二伏”第一天,夏季最热的时节已经到来,游泳消暑成为闷热天气里很多人的选择。随着城市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本市人工游泳场所不断增多。为了加强对游泳场馆的管理,确保广大市民放心游泳,早在1996年,我国就对人工游泳场的安全管理以及卫生技术要求等制定了国家标准。2002年本市出台了《天津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馆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消暑健身娱乐的同时,卫生消毒状况如何?安全救生条件怎样?还有哪些有待提升的空间?连日来记者进行了采访。

  泳池:

  人满为患

  游泳:

  变“泡澡”

  家住南开区的刘先生是位游泳爱好者,每周他都要到家附近的游泳池游上几百米,但是最近他去得少了。他告诉记者,天儿热了来游泳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最近,往下一跳感觉“自己就像个饺子跳进了大锅”,别说痛快地游几个来回,就是动作稍稍大些,也会碰到别人。

  走访本市各大泳池,刘先生所言得到了实证。据记者了解,入夏以来各泳池的泳客大增,达到了今年以来接待人数的最高峰。本市某大型社区游泳馆负责人告诉记者,上周末,随着大、中、小学校纷纷进入暑期,再加上上班族过周末,他们的泳池从早晨6点早场开始,一直到21点晚场结束,共接待泳客2000余人次,创造了该泳池新高。

  记者以欲办理该游泳馆年卡为由,要求管理员带领记者到泳池实地参观。推开一扇大门,展现在记者面前的是一个“花花绿绿”的水世界,由于是一天中的客流高峰,长50米、宽20米的泳池内至少容纳了四五百人,由于人多,原本用来分隔泳道的泳道线被拆除。一位刚刚游上岸的小伙子向记者抱怨:“根本游不动,到处都是人,与其说大家是在游泳,还不如说是泡澡。”“兴冲冲地赶来游泳,却发现到这里只能当一个‘饺子’。”在一旁的一位中学生如是说。前来游泳的市民郑先生认为,游泳的目的是健身,炎炎夏日,如果能在水中畅游一番,是一种再惬意不过的消暑方式,可现在池子里人满为患,连正规泳道都没有,泳池真像一口大锅。该管理员对此解释说:“钱都花了,人家来了总不能不让进吧?!”

  据了解,每年5月至10月是各大游泳场所的客流高峰,特别是7、8、9三个月更是游泳场馆经营的黄金季节。一位业内人士调侃,游泳馆抓住了“夏季”,就抓住了“四季”,因为气候原因以及生活习惯问题,北方很多城市的游泳馆通常是“半年火、半年闲”,如何搞好旺季营销对于维持场馆运营十分关键。“当然是办卡的人越多越好,把卡卖出去了,心里就有底了。”该业内人士说,推行预付费是绝大部分场馆的营销方式,在营销过程中,一些经营者并没有考虑泳池的承载量,大量的季卡、次卡以及年卡被售出,如果消费者集中消费,就很容易出现“爆棚”。

  游泳场馆有无最大荷载量?游泳馆在推销游泳卡时是否多多益善?记者发现,在国家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以及《天津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中均规定,人工游泳池内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天然游泳场内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以长50米、宽20米的泳池为例,高峰时段最多接待人数不能超过400人。

  “人均2.5平方米已经是个底线,再小就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在采访中,一些游泳馆管理者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消费者本来是来游泳的,结果人多得只能泡澡,下次可能就不会选择在这游了。”据记者了解,面对伏季高峰,有些大型场馆开始对入场人数加以限制,有的以人手一个更衣柜为核定标准,有的则按大于国标人均游泳面积来控制游泳人数。

  无强制规范:泳池何时换水成谜

  “如何执行,就要靠自觉了。”一位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水质处理员告诉记者,为了节约成本,一些场馆往往把循环设备当“摆设”——他所在的游泳馆需要4个过滤泵,但场馆只安装了3个,而这3个过滤泵也不能按规范运行。“6—8小时就循环一次,每天注入新水,成本太高。一般情况,夏季是两三天开启循环一次,淡季超过半个月才过滤,过滤后水面下降明显才适当补充一点新水。”

  游泳池“下饺子”,除了会带来安全方面的隐患,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导致水质变差。市民陈女士日前到某健身俱乐部游泳,在“人山人海”中感觉水质变得越来越浑浊,她联合十几名泳客一起找到泳池管理员,希望俱乐部能将泳池的水彻底更换。在几次沟通中,管理员无意中透露:任何一家泳池也不可能说换水就换水,一年换一次就不错了。这让陈女士顿感不安,难道自己一直是在“老汤”里游泳?业内泳池果真如该管理员所说吗?这样的泳池水质有保障吗?

  通过走访多家游泳场馆,记者了解到,每个游泳场馆的换水周期不尽相同,具体多长时间换水很多管理者不愿透露,一些管理者坦言,游泳池到底多长时间彻底换一次水,按什么标准判断是否该换水并无硬性规定,使用循环用水是目前国内通行的做法,只要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就视为合格。对于游泳馆来说,彻底换水是一个大工程。一家专为游泳馆提供水处理设备的公司老板说,在业内一年换一次水也不是什么新闻,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个长50米、宽20米、深2米的游泳池来说,彻底换水需要2000吨水,以特种行业用水每吨9.1元计算,光水投入的成本就将近2万元,还不包括人工、电费以及消毒药剂的费用。此外,泳池从放水、蓄水、加温、消毒至少需要一周时间,闭馆一周对于很多游泳馆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

  没有强制性换水规定,游泳池如何确保水质安全?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处处长张惠明介绍,本市160家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各类游泳场馆都安装了水质循环过滤系统和消毒设备,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公共游泳池应该每6至8小时进行一次水循环,根据水面蒸发、排污、过滤设备反冲洗和游泳者带出等所损失的水量,每天向游泳池补充5%—10%的新水。每个游泳馆每天都要对水温、PH值、浑浊度等指标进行自检,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如何执行,就要靠自觉了。”一位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水质处理员告诉记者,循环水的成本对游泳馆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这其中包括电费、设备投入及维护、人工成本以及定期对沙缸反冲洗消耗的大量用水等等。为了节约成本,一些场馆往往把循环设备当“摆设”。该水质处理员透露,按规范要求,他所在的游泳馆需要4个沙缸过滤泵,但该场馆只安装了3个,即便这样,3个过滤泵也不能按规范运行。“6至8小时就循环一次,每天注入新水,成本太高。一般情况,夏季是两三天开启循环一次,淡季超过半个月才过滤,过滤后水面下降明显才适当补充一点新水。”该水质处理员告诉记者,“投放药剂也有‘技巧’,药剂要‘省着用’,池水细菌超不超标,只有通过实验室检测才知道,消费者肉眼根本看不出来。”

  开心背后有隐忧:

  嘛人都让进 健康提示成摆设

  由卫生部颁布实施的《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等9类人群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连日来,记者走访本市多家游泳场所,发现各游泳馆在入口或泳馆明显处均张贴了游泳须知,但在实际执行中,对泳客的健康状况并无严格要求,甚至并不过问,泳池基本处于来者不拒的状态。

  记者日前办理了某高校游泳馆游泳证,在入口处,管理员递过衣柜钥匙,示意记者可以进场游泳了。当记者问是否需要做健康检查时,管理员惊讶地问道:“我们这人手有限,来一个查一个,我们哪顾得过来?再说我也不是大夫,怎么查啊?”

  据了解,在2008年以前,本市各大游泳馆采用的是凭证入场的制度,即泳客只要手持“健康证”就视为身体健康,不属于禁入人群。随着游泳场所国家标准深入实施,对健康证未作强制性规定,本市游泳场所对顾客也就不再查看健康证。

  一些市民对此颇为担心,“只要花了钱,谁都可以进,为了大家的健康,还是严点好。”游泳爱好者陈小姐告诉记者,自己曾去过多家泳池,除了个别几家询问健康状况外,大部分都不闻不问。在该高校游泳馆,记者发现很多泳客对于墙上张贴的“游泳须知”视而不见。当记者询问多名泳客什么人群不适合游泳时,大多数摇头表示不太清楚或根本不知道,对于自己身体是否适合游泳等常识性问题同样知之甚少。

  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处处长张惠明说,之所以确定9类人群为游泳禁忌人群,主要是基于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游泳者自身安全考虑。如结膜炎、肠道等传染病、皮肤病等都能在水中传染。而游泳场所是人群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因此,如有上述疾病患者在池内游泳,其携带的病菌就有可能通过池水传染给别人,儿童由于抵抗力差,更容易受传染。

  在采访中,一些游泳馆负责人认为,将禁入人群的把关责任推给游泳馆,有点不太合理。游泳馆不是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也不懂医学知识,一些游泳禁忌症如果顾客自己不说,别人根本不会知道,如心脏病、肝炎、非裸露部位的皮肤病等,况且这些禁忌症也不能只通过肉眼观察,还要辅以专业的医学检查。如果游泳馆聘请一位医生,专门负责对每一位入场顾客进行现场检查,也不太现实。因为聘请医生的人力成本游泳馆不愿承担,其次如果把关太严,很多顾客会嫌麻烦,也会因此流失一部分顾客,这是很多游泳馆不愿意接受的,针对此问题,游泳馆也只能尽到提醒的责任。

  有关专家认为,要确保一池净水,还需要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公德意识,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的健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游泳馆也要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卫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三方共同努力打造健康游泳的良好环境。

  安全意识待提高:

  不是光会游泳就能当救生员

  在很多市民看来,游泳是令人开心的消夏娱乐项目。殊不知,今年国家体育总局、人社部等部门已经将游泳列入首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泳池在安全保障设备的配备上较为完善,但在救生员安全意识、水平、责任心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在南开区某社区游泳池,深水区的标识十分抢眼,提醒着众多泳客注意安全。时值周末,以家庭为单位来运动的人占了大多数。据记者观察,整个下午近千平方米的泳池,只有两名救生员。但是这两名救生员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水面上,要么是坐在一起聊天,要么是擅自离岗到门外抽烟。

  在另一家游泳馆,记者在现场的两个小时,未发现专业救生员的身影。一位正在教孩子游泳的教练告诉记者,包括他在内的5名教练员就是救生员,一旦出现状况马上实施救援。当记者对教练的救生水平提出质疑时,该教练说:“你放心,我们几个小伙子水性特别好,有的在大型比赛中还取得过名次,救援没问题。况且我们这池子水不深,才1.6米,儿童区更浅,孩子游泳都是大人带着来的,出不了事儿!”

  教练水性好就能救生吗?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救生员可不是光会游泳那么简单,最基本的条件是要有200米不间歇连续游的技能,或者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或者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然后再经过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才能取得结业证书。专业救生员承担着对游泳场所的安全检查、隐患排除、对溺水者现场施救、游泳运动中急性损伤的初步处置以及现场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工作,关系人的生命安全。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每年我国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因溺水而死亡的多达11万人,占青少年死亡人数的第一位。在公共游泳场所,职业救生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果施救及时和处置恰当,能为后续救治打下良好的基础,起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关键作用。按照有关规定,水域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游泳场所,至少应当配备2名取得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注册证的救生员,水域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每超过250平方米增加配备1名救生员。

  随着本市游泳场馆的不断增加,救生员面临着较大的缺口。采访中,一位游泳场馆负责人说:“泳池必须有专业救生员,万一出事了谁也担不起,但现在有证的人不多,我们招聘信息发出去一个月了,还没招到人!”

  婴儿游泳馆处于监管盲区:

  无资质不消毒 宝宝游泳成洗澡

  游泳这项运动不仅成年人喜欢,很多婴儿在一出生就开始在家长的带领下游泳。登录一些育儿论坛,有关婴儿游泳的帖子十分普遍。在本市,不少经营者也相中了这个投资小、潜力大、回报高的新兴行业。本市除了一些医疗机构开设婴幼儿游泳项目外,在很多社区也涌现出不少私人婴儿游泳馆。费用从30元到100元不等,受到了很多年轻父母的青睐。

  然而在众多追捧的粉丝中,也有不少妈妈开始担心。日前一位2个月宝宝的妈妈向记者诉苦,在宝宝还未出生时,她花了1280元办了一张游泳卡,最近让她闹心的是,宝宝在游完泳的第二天,手臂上就起了红疹,在与其他妈妈们交流后,发现另外两名宝宝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她不得不怀疑游泳馆在卫生消毒方面存在问题。

  记者日前来到一家位于某小区的婴儿游泳馆。一间80平方米的房间内,一部分空间用来经营母婴用品,另外近30平方米作为游泳专区,摆着4个单人小池和一个4人大池。由于是普通底商,室内没有换风系统, 8名婴儿、十几名家长加上5名工作人员共处一室,不禁令人感觉室内空气流通性较差。在一个小池跟前,一位被很多家长称为“刘阿姨”的工作人员从一个开放式货架上拿出毛巾,正为一名刚刚游完泳的宝宝擦干身上的水珠,记者发现,这名工作人员并未佩戴口罩,就在几分钟前还兼职母婴用品区的售货员。正当刘阿姨伸手准备抱下一位宝宝去游泳时,家长提出希望刘阿姨洗一下手、消消毒。“都是小孩儿,有嘛病呀!”虽然打着“一婴一缸水、一婴一消毒”的旗号,但记者并没有在店内看到任何消毒设施,游泳圈、玩具以及毛巾等物品也是混着用。进入大池的宝宝并没有经过预冲洗,而是脱了衣服,直接被工作人员放到了水里。大池水用了一上午也没有人来换。当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是否有相关资质证明时,一位工作人员反问道:“我们不是月嫂,给宝宝洗个澡,还用得着资质吗?”

  连日来的走访,记者发现婴儿游泳馆整体状况不容乐观,有的游泳馆甚至只具备“一间房子、一根管子、几口水缸”,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取得资质证明。目前全市共有多少家婴儿游泳馆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很多婴儿游泳馆是依托早教机构、儿童照相馆、母婴生活馆、童装玩具店而设,大都是只有工商营业执照,却没有取得相关卫生许可证。有关人士指出,由于游泳场馆卫生无法保障,可能使婴儿面临着“红眼病”、手足口病等多种传染病的威胁。

  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处处长张惠明说,婴儿游泳馆作为新生事物,目前我国对此并没有相关准入要求,同时也缺少卫生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标准。据记者了解,作为卫生监督部门,主要管理的是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而根据1987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婴儿游泳馆并不在公共场所的范围之列。目前对婴儿游泳馆场地和游泳池的规格、操作人员的资质、水温如何控制、水质如何监测、池水更换要求等,都暂无相应的明确规定,因此有关部门对婴儿游泳馆的监管还是空白。张惠明说,婴儿游泳馆的迅速发展,得到了他们的关注,因此他们正在对该行业进行相关调查,以便制订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使该行业逐步走向正轨。

  相关链接

  确保一池净水 人人有责

  打造良好的泳池环境不只是游泳场馆的责任,同时也需要广大泳客提高公德意识、责任意识。

  业内人士呼吁,希望广大游泳爱好者遵守游泳场馆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入池前先淋浴,尽量佩戴泳帽,进入泳池前将脚迈进浸脚池消毒,不驻留在泳道线附近或攀爬水线,不在泳池中吐痰、乱扔杂物,有游泳禁忌症的患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下水。(记者 张立平 照片 记者 张磊 实习生 潘立峰摄)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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