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有外面的人来小区游泳,人员混杂,这让我们怎么放心小区的安全?”昨天,家住后湖世纪家园的陈先生向晚报反映,小区里的游泳池对外开放,让居民们很是担忧。
陈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有个游泳池,原本只对小区业主开放,但从去年开始对外开放,导致周边居民大量涌入小区,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陈先生说,小区曾发生多起盗窃案,与小偷可以假借游泳进入小区“踩点”有一定的关系。
小区物业公司的石经理解释,小区配备了门禁卡,业主出入都要刷卡的。外来人员进入,都需在门口保安处登记。开放游泳池,是为了更好地为周边居民服务,也有助于泳池的运营。“换一池水就要大几千块钱,光靠物业费肯定不够,如果游泳池不开,业主肯定又要骂。”
“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一个个登记。”对于物业公司的解释,徐女士并不认同。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范晓雪律师说,小区泳池属于公共配套设施,由开发商兴建,所有权应归属全体业主。为了维持泳池的日常开销和正常经营,很多小区泳池都会对外开放,但是游泳池应以首先满足小区业主需求为前提,确实因资金问题需对外经营的,应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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