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首次立法治理餐饮污染 油烟扰民最高可罚20万

2013年07月25日 09:59   来源:西部网   

  雾霾天气、PM2.5,是老百姓最为关心、也是我省近年来下大力气整治的环境污染问题,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正在进行修正,近期有望出台,治理大气污染将有法可依。

  记者:我现在是在碑林区李家村小吃城。这个去年才刚刚成立的小吃城已经使用了油烟净化设施。大家可以看大我头顶的油烟管道,它一头连着厨房操作间,一头连着空气净化设备,经过系统的处理,就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如今,不少居民楼及商住楼的底层几乎被各类酒店、排档占据,排烟口直冲楼上住户。数据显示,餐饮油烟占PM2.5的比例已超过10%,油烟中含苯类的致癌物,油烟在空气中悬浮,还容易吸附多种物质,对人体危害更大。

  西安市环保局碑林分局工作人员岳永齐: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过管道直接排到楼顶,我们通过监测各方面的指标都合格。我们现在区上,安到位的设备基本上有上百家。

  正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修订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油烟净化装置”的设置要求,增加可操作性。

  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条例》制定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和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场所。禁止在城镇人口集中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

  《条例》明确,对不按规定安装专用烟道和油烟处理设备的餐饮经营者,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而在居民住宅楼违规新建、扩建餐饮场所将责令拆除,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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