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年报》报道,今年1月10日,发生在本市金山区的重大水污染案件让人记忆犹新。24日,金山“1·10”重大水污染案件在金山区法院一审开庭,包括货主、船老大、码头老板在内的6名事故责任人被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危险物品肇事罪提起公诉。法庭上,6名事故责任人在庭上互相争辩,均不愿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出现“内讧”场面。
去年12月21日,从事石油燃料买卖的货主奚建平以每吨人民币5780元的价格将碳九卖给宁波港泰公司,总共500吨燃料;三天后,宁波港泰公司加价转手卖给了南京的龙凤公司。生意谈成后,寻觅廉价的码头把货品从外地运到上海,这成为龙凤公司老板汪金龙的下一个目标。
12月29日,下家货主汪金龙通过金山区金张公路码头老板刘阿贵介绍,雇佣了船老大刘浪建、船员杜国兴、刘康等人驾船停靠金张公路码头准备接收货品。
今年1月10日上午,上家货主奚建平将货物送到金张公路码头。上家与下家之间采用了使用塑料软管这样毫无安全职业操守的做法,直接对接车船的方式予以装卸。
由于船员刘浪建、杜国兴、刘康根本不懂得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三人在装卸过程中直接跳过了检查船舱阀门这一至关重要的环节,约52.48吨的“碳九”泄漏到朱泾镇掘石港河道内,旁边的取水口以及下游黄浦江河道内遭到水质污染,造成金山区、松江区经济损失计人民币480余万元。
泄漏的涉案“碳九”因为是危险化学品,空气中挥发的成分造成金山区朱泾镇等地区的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当地46名居民被迫入院治疗。
根据检察官的指控,六名被告分别是:船老大刘浪建、码头老大刘阿贵、上家货主奚建平、下家货主汪金龙,以及两名船员杜国兴和刘康。
检察院认定,6名责任人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均应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焦点1]
码头老板、船老大有无资质运碳九
来自江西的船老大刘浪建已有七八年驾驶特种船舶的运输经验,但他在庭审现场接受检察官讯问时,用奇怪的鼻音回答说:“案发当天,我没有闻到刺鼻的气味。我有严重的鼻炎。”但随后,他又改口说:“我的船在金山的码头停了10多天,一开始闻的就是这种味道,所以泄漏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
庭审现场,下家货主汪金龙向法庭供称,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码头是有装卸危险品资质的金山内河码头。
然而,当他想到曾经在价格低廉的金张公路码头装过货,码头老板刘阿贵向他开出了“每天每吨10元,包括电费”的低廉价钱,于是,船老大刘浪建将运载着碳九的赣天宜化0003号船停在了刘阿贵的码头。
根据检方的调查取证,码头老板刘阿贵多年前下岗后承包了金张公路码头的装卸业务。视频资料和相关经营资质材料显示,这个破旧到几乎面临废弃的码头只能承载普通货物的装卸。而像“碳九”这样的危险化学品,它的装卸和运输对码头和船舶都有着极为严格的安全操作要求。
连危险化学品的基本常识都无法说清,这样的船老大怎么会被货主汪金龙相中?面对检方是否知道“碳九是危险化学品”的询问,年仅20岁出头的船老大刘浪建回答起来,闪烁其词甚至前后矛盾:“我不知道。味道闻不出来。”
但当检方询问他过去是否运输过“碳九”时,他又回答说:“我记不清了,我运得比较多的是沥青。”在检方环环相扣的询问下,刘浪建表示:“我不知道运输沥青还要有供热设备,船上没有。案发那天,船上只有车船对接要用的塑料软管,也就是俗称的泵。”
[焦点2]
案发前是否知道所运货物
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码头老板刘阿贵的情绪是6名被告中最激动的一个。面对检察官的询问,他脸红脖子粗地嚷道:“我只负责收钱,码头的装卸事情我一概不参与。案发前,在和汪老板的电话通话中,他告诉我说这批运过来的货是沥青,后来,船老大刘浪建也说是沥青。我就同意让他们在我的码头停靠。直到案发那天,发生泄漏了,我才知道是石油燃料碳九。”
然而,对于刘阿贵的脱责辩词,分别站在他身旁的下家货主汪金龙和船老大刘浪建却极力否认。汪金龙表示:“我跟他说过运的是碳九,因为我跟上家的合同上就写的是碳九。”船老大刘浪建则回答说:“船开过来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是碳九。当时我还问他有没有抽余燃料的泵,他让我自己解决。”
听到这样的回答,刘阿贵不依不饶地坚称:“案发前,我只知道是沥青。”然而,当检察官反问他:“船在你的码头停靠了10多天,难道你没有闻到刺鼻的味道吗?”刘阿贵含含糊糊地回答说:“我只有在案发当天上午去看了一眼,其他事情我不清楚。”
[事故回放]
今年1月10日傍晚,一槽罐车涉嫌向河道违法倾倒油性废弃物,导致上海金山区、松江区等地空气、水质出现污染。事发后,金山朱泾镇在事故周边撤离一批居民;松江区泖港镇自来水厂及其河东分厂暂时停水。短短几天内,附近各大超市、卖场的饮用水被居民抢购一空。
碳九
常见的石化产品,也叫做碳九芳烃。基本特征为易燃。该物质对环境有害。蒸汽或雾对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接触后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麻醉作用。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