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公务员买违建成钉子户 阻挠两年后终被强拆

2013年07月25日 11:11   来源:扬子晚报   

  违建位于南京大光路38号楼顶,最后100多平方米昨日上午被依法强拆

虽然盖得挺漂亮,但终因是违建,楼顶的加盖建筑昨天被拆。

去年9月扬子晚报的相关报道。

  在南京市大光路38号的楼顶层有一处近千平方米的违章建筑。2011年3月,南京市规划部门就已认定该建筑不合法,并向业主下发了自拆通知书,但有两户违建的主人一直没有反应。2012年8月,南京市拆违治乱指挥部将违建房内的两名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向社会曝光,并明确要在2012年10月底前拆除这处违建。可两位房主依旧不予配合。直到昨天上午,秦淮区城管局依法对这里的最后一处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

  曾有曝光

  拆违现场

  最后一家违建昨天终于被强制拆了

  据了解,居住在大光路38号5栋802室的是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室的一位公务员,最近刚刚办理了内部退休手续。

  根据南京市房产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认定,他家住房顶楼的100多平方米的建筑属于违建。在去年8月份,这里的违建就要被拆除。如今,和这位公务员一墙之隔的其他五户人家都早已经搬离并主动拆除了自家的违建,只有他家没有动静。

  昨天上午,南京市秦淮区城管局根据拆违治乱指挥部的部署,对这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考虑到整栋大楼为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了不影响楼下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为了确保大楼主体部分不受到损伤,现场作业的工人都分外小心。

  由于违建位于大楼顶部,拆除难度也很大,施工人员必须从802室住户的大门进入室内后才能登上顶层进行拆违作业。

  曲折经过

  两公务员不配合,拆违拖了两年多

  秦淮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斌介绍说,这位户主是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城管部门的拆违工作非常不配合。违建在楼顶,只能通过内部楼梯上去,因为户主的不配合,所以城管部门前期连门都进不去,更别谈开展拆违工作了。据介绍,这栋楼的所在的地方原来是工业用地。

  2006年9月,南京利晶房地产公司通过运作,将这幢共8层楼的“调味品研发中心楼”分割为53套商业住宅,并很快办好相关的所有手续。随后,该房地产公司又在原来的8楼顶加盖了两层六套违章建筑住房。

  当时有两位国家公务人员明知这些新盖的房子是违建,但依旧掏钱购买。他们分别是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办公室的民警和南京市规划局监察大队的干部。2012年8月,南京市拆违治乱指挥部将违建房内的两名不配合拆违的政府工作人员身份向社会曝光,并明确要在2012年10月底前拆除这处违建。

  公平结果

  “一碗水端平”,拆违坚持零补偿

  据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在此前的拆违行动中,这两位公务员要求对违建面积给予等同于市场价或是拆迁安置价的等价赔偿,但根据南京市政府的规定,对于违建一律遵循零补偿的拆除原则。所以两位房主对拆违工作一直不予配合,僵持至今。此次强拆前,在南京市规划局监察大队任职的这位房主终于对拆违工作表示了支持和配合,向指挥部交出了房子的钥匙。但在车管所办公室工作的这位公务员截至昨日仍没有自行拆除违建。

  南京市动迁拆违指挥部拆违组负责人对扬子晚报记者表示:南京此次拆违治乱行动强调的就是“要先拆党员、政府干部的违建”,因此根据“363”行动计划的拆违时间表,这处近千平方米的违建要在今年7月底全部拆掉。虽然该违建拆除的难度大、工期长、费用高,但一定要顶住压力拆,因为此次拆违表明了南京市委市政府“拆违治乱”行动的公平和公正,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一碗水要端平”。

  -相关链接

  2007年7月,有媒体对南京利晶房地产公司的违规操作,将工业用房改造成商品住宅出售并加盖违建的事情进行了曝光。该房地产公司紧急“多方运作”,竟将此案隐瞒不报,后经司法机关查明:这是一起企业蓄意运作,有关部门执法不严,相关人员动机不纯,胡乱作为的典型案例,有关职能部门9名公务人员收受开发商贿赂,目前9名涉案人员已经全部归案,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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