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8月起实施"营改增" 全年减税约22亿

2013年07月29日 18: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嬴

  辽宁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29日在沈阳举行。辽宁省国税局副局长常秀娟说,8月1日实行“营改增”后,暂时会对财税收入造成减收影响,但从长期看,对税收收入的减收影响会逐渐缩小。

  “营改增”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即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常秀娟如此解读“营改增”对辽宁省财政收入的影响:经统计测算,全年预计13市(不含大连)全口径减税约22亿元人民币,公共财政预算预计减税约13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约9亿元,原有一般纳税人因增加进项税额,预计减税约13亿元。

  辽宁经济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不够发达,生产能力以及设计、研发、物流、营销等服务处于较低水平。“营改增”后,95%试点纳税人的税负将减轻。

  官方预计,“营改增”通过消除重复征税,完善税制,深化产业分工,将推动服务业企业户数增加,规模扩大,竞争力增强,减轻制造业的税收负担,推动辽宁经济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增加就业,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融合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常秀娟说,“营改增”说明了一个道理,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制度创新是红利的源泉。(完)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