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纠正海域使用权违规问题 追缴逾千万海域使用金

2013年07月29日 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付美斌

  记者29日从海南省审计厅在其官网公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报告》)了解到,有6个项目连续闲置满2年却未收回海域使用权。

  海南省审计厅消息介绍,该厅厅长陈如军29日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审计报告》。

  陈如军在《审计报告》中说,在对省本级、12个沿海市县和洋浦开发区2009年至2012年填海造地进行审计发现三大问题:

  一是8个市县12个项目用海和用地单位欠缴海域使用金、土地出让金及违约滞纳金11.8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0.59亿元、保证金3000万元、海域使用金1207.23万元、滞纳金7871.05万元,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888.62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违规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虚报多报填海实际成本,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相关主管部门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有63个项目不履行听证、备案程序和征求同级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部门意见;有42项目海域使用权的出让和登记不按规定进行公示,不公开透明;有13个项目违规发放海域使用权证或者先填海后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有6个项目连续闲置满2年却未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陈如军说, 审计后,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严格执行听证程序、严格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执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程序等。海口、儋州、文昌、东方等市县下达了追缴通知书,追缴海域使用金1246.49万元。(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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