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更密切地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市委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组织起草了《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防止脱离基层和群众“五个一律”的规定》,7月27日经市委常委讨论通过。
规定全文如下:
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防止脱离基层和群众“五个一律”的规定
根据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基层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本着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精神,现就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防止脱离基层和群众,作出如下规定:
一、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督查等活动,一律不得安排打前站,不得拦截反映问题的群众,不得超过两辆随行车辆。
二、在宁的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南京荣誉市民,可直接联系领导本人或身边工作人员,随时约见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要求层层申请或设卡。
三、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调研或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意见时,一律不受时间限制。
四、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提案和重要建议,在宁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南京荣誉市民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一律要有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签批和督查办理。
五、市委市政府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一律要安排不少于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或约见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或深入到选区和社区(村)基层单位直接听取市民群众、基层干部职工意见。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