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中的广西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筑梦圆梦

2013年07月30日 08:34   来源:广西日报   

  2008年广西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一五”规划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广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权益有效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较大改观,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残疾人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1 制度保障:

  为残疾人梦想扬帆远行保驾护航

  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作出了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大部署。自治区人大修订了《广西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大幅增加了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新规定,更加突出对残疾人发展权、平等权的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广西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广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广西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方案》、《广西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年-2020年)》等政策法规。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残助残政策,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5年来,全区城乡累计共有219.18万人(次)残疾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积极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帮助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定了城乡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全额代缴的政策。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达到97%以上。城镇残疾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4.33万人,城镇残疾人居民参加社会保险35.86万人,城镇残疾人个体就业参加社会保险1.37万人,农村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223.6万人。城镇残疾人有1.1万人享受集中供养或救济,农村残疾人有11.1万人享受五保供养和临时救济。同时,积极完善贫困残疾人就医、就学、就业和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加大对经济困难残疾家庭救助力度,重点推进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家庭的救助,促进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生活救助水平的提高和改善。我区被国家确定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省(区)。

  2 权益保障:

  为残疾人梦想展翅高飞丰羽满翼

  残疾人康复卓有成效。全区已有6209个社区(村)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已建社区康复站2353个,有26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为12.37万残疾人实施白内障手术,其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5.12万人。为精神残疾人提供治疗服务21.38万人次,帮助康复训练5.37万人。实施长江新里程项目,为6000多名缺肢者装配假肢。为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11.4万件,其中免费发放5.1万件。培训了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1.3万多人。组织实施系列贫困聋儿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为1000多名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及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为260多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并进行康复训练,共为贫困聋儿家庭减轻负担9700多万元。5000多名肢体残疾、脑瘫、智障及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服务。

  残疾人教育蓬勃发展。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资助特校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残疾人,资助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上大学。全区已建成特殊学校62所,开设特教班67个,全区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达到1.75万人。已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10个,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5所,依托广西教育学院、广西电大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开办了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创办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为全区残疾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我区残疾人高等教育实现了零的突破。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培训。高校录取残疾人学生5年达700多人。全区实现了残疾学生接受教育“年年受助,人人受助”,5年共资助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2.12万人。

  残疾人就业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15.6万人次,全区建成职业培训基地63个。广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共组织了600多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自治区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扶持。全区每年给予3000多名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积极开展盲人培训,组织参加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举办全区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了系统管理员。录入了45万多名残疾人就业和培训信息,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位居全国前列。全区城镇残疾人集中就业1.84万人,按比例就业2.476万人,公益性岗位就业、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3.68万人。全区农村残疾人劳动就业64.1万多人。

  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积极组织实施新一轮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攻坚,自治区本级筹集投入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重点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居家无障碍改造”等项目,扶持3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6.8万户,每户补助1000元以上。在县、市、区建立了111个“阳光助残扶贫基地”,每个基地每年补助20万元。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6万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积极推动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5年共为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5.6万户,帮助15万多名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属圆了安居梦。帮助了1万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每户补助4000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残联组织实施的“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被中央组织部和中国残联在全国总结推广。5年来,全区共帮助了13.47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

  “阳光家园”温暖更多残疾人。积极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升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创建了一批“阳光家园”集中托养(日间照料)示范机构,给予资金补贴,逐步建立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护理、居家服务等政府补贴长效机制。全区已给予7.2万人次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补助。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广泛保障。全区深入实施“扶残维权工程”,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成立了144个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为维护残疾人权益提供便捷的通道。5年来,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1200多件和6.6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积极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共为1.54万人发放补贴。进一步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给予取得驾照的残疾人培训补贴,举办残疾人汽车驾驶知识培训。

  残疾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全区各级残联上下联动,努力建阵地、造平台,自治区、市、县三级普遍建成了残疾人服务设施,已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96个,在建项目13个。5年来共为33万多人次残疾人提供了康复、就业、培训、维权等综合服务,把服务平台真正建成了“残疾人之家”。自治区新建成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大楼、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大楼和残疾人启智展能中心大楼,其中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大楼建筑规模全国第一。广西残疾人事业园建成并投入使用,2.2万平方米的新建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当中。

  3 平等参与:

  为残疾人梦想开花结果播洒阳光

  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全区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残联组织。建立了村(社区)残疾人协会1.586万个,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545万名。市、县级全部建立健全了残疾人专门协会,全区残疾人工作队伍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治区残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资补贴纳入了财政预算。自治区对3000名乡(镇、街道)和社区残疾人专委给予了岗位补贴,每人每年1800元;对1.4万多名村残疾人专委给予了岗位补贴,每人每年360元。积极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与广西八桂义工共同实施“志愿助残结对帮扶”,全区助残志愿者队伍已达10.6万多人。努力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全区残疾人持证率已近40%,位居全国前列。我区被中国残联评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干部培训、残疾人干部配备、专门协会工作成绩突出省称号。

  残疾人文化进一步丰富。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扩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覆盖面,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积极开展残疾人文艺演出,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举办全区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组织参加全国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举办全区残疾人优秀工艺美术作品评选。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残疾人技能展示广西周活动,组织我区残疾人到世博会生命阳光馆展示才艺技能。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时任自治区主席马飚,时任自治区政协主席马铁山等领导参观了生命阳光馆,慰问残疾人才艺人员并观看演示,中国残联专门给自治区党委、政府发来了感谢信。举办广西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办好残疾人事业专题节目,电视台开设手语新闻节目。举办第八届全区残疾人艺术汇演,邀请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到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演出5场。建立了5个广西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开展“百家文艺院团”文化助残公益活动。

  残疾人体育结硕果。组织动员残疾人广泛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在北京残奥会上,我区运动员获得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2枚。在国际第二十一届听障奥运会上,我区运动员获4枚金牌,占中国代表团金牌总数的三分之一。选送4名运动员参加广州亚残运会,获得了1金1银1个第五名的好成绩。在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区运动员获得金牌5枚、银牌12枚、铜牌25枚,总成绩排全国第14位。在伦敦残奥会上,我区运动员获得铜牌1枚和1个第五名、1个第七名。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共夺得23枚金牌、28枚银牌、16枚铜牌;我区运动员参加第十三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夺得4×400米接力第一名、400米第五名、800米第七名。举办了全区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二届特奥会,创办了三届全区残联系统运动会。积极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和集训,举办全区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积极开展特奥运动员培训,完成2400多名特奥运动员培训。

  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谱写生命华章。全区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乐观进取,融入社会,主动参与,奉献力量,实现自身价值,谱写人生华章。涌现了一大批感人的残疾人优秀代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残疾人陶进、李玉息、阮文凭、唐元4人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广西的残疾人事业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残疾人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广大残疾人朋友的新期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残联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朋友,为广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铺设更美好的明天,为让残疾人与全区人民一道迈向小康、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自治区残联供稿)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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