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7月29日发布消息称,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今年民营经济区县切块资金原则上全部安排给小微企业,以助推小微企业长远发展。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2012年起,市政府设立了每年20亿元的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由市级部门直接安排的12亿元资金,称为市级统筹资金;区县安排的8亿元资金,称为区县切块资金,用于规模(限额)以下民营企业和未获得市级统筹资金的规模(限额)以上民营企业发展。
按照要求,今年民营经济区县切块资金原则上全部安排给小微企业,重点补助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鼓励类产业投资贷款贴息项目,以及30万元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新创办企业项目、农业产业化、商贸流通项目等。(记者 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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