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歧视 青海农村青年婚姻面前的鸿沟

2013年07月31日 14:01   来源:青海新闻网   刘志强

农村男青年每天行走在城市的街头,但是与爱情总是擦肩而过 刘志强摄

  结婚是每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而对于农村男青年人来说,结婚显得那么遥远。在农村,一个青年结婚耗时几个月,甚至几年,费用高达十多万元,而往往结婚不到一年就匆匆离婚。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男青年找不到另一半,很多时候还遭到女孩们的嘲讽和歧视。

  村庄里看不到女孩的身影

  近日,农村男青年找对象又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一个话题。几乎在农村出生的青年小伙子在寻求对象时成为了女孩地们歧视的对象。甚至,有些本来是农村出生的小伙子为了得到女孩的爱,在不受到歧视时,他们在追求女孩是不承认自己是从农村来的。

  2012年,出生在农村的李勇(化名)高中毕业后在西宁一家工厂打工,在他进厂一段时间后,厂里来了一位农村女孩。“女孩从进厂的那刻起,烂灿的笑容就闯进了我的视野。我准备用自己的一腔热情去迎接人生中‘最爱的人’时,但后来,我的心慢慢凉了。”李勇说。

  高大威壮的李勇是许多女孩喜欢的类型,但是许多农村女孩也告诉李勇,自己是从农村出来的,到城市里来打工,想着以后就留在城市或者城郊,不想再回贫困的农村去了。“我刚见到那女孩时,还以为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但花前月下的日子不到两个月就‘谢幕’了。因为那女孩不想一辈子‘躲’在山里,不想与土地为伴,而我最终还是要回农村。”李勇有点伤心地说。

  “山里的人留不住,山外的人又进不来,我的爱情一路搁浅。面对情感挫折,我下决心要活出个样子来。我把所有的精力和业余时间都花在了业务能力的提高上,希望通过努力提高自己的本领而改变命运。”李勇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道。

  记者在青海农村采访时,像李勇这样的现象不是各类,而是很普遍。7月22日,记者在西宁工地和餐馆采访一些男农村青年时,他们均称,自己和农村出来打工的异性谈过对象,但最后谈婚论嫁的却没有几个,原因是那些女孩都不想回农村,而这些农村青年虽然目前在城市里打工,过着跟城市年轻人一样的生活,但在城市买不起房子,加上工作不稳定,终究会回到农村去。

  “我越来越感觉到我们离村庄很远了,虽然在城市里生活,但是,未来的爱情还是没有结果。农村女孩很现实,不想嫁给我们这些从农村来的青年……”在西宁一大型餐饮城上班的赵虎说道。

  赵虎其实也想回家找自己的另一半,但是父母告诉他,回农村更加没有希望,因为,如今女孩子们初中毕业后就到城市里打工去了,在村庄里几乎看不到一个女孩的身影。

  女孩不嫁农村男青年

  农村男青年为何找不到自己的爱情?7月23日,记者在互助土族自治县南门峡镇西山根村走访时,一位杨姓的老汉向记者道出了藏在心中已久的缘由:首先是现在农村人口普遍向城里流动,一些已成年的女青年极少呆在乡下,她们大多进城做生意或务工,因而大部分的女孩子集中到城里;其二是一些未成年的女孩子跟着父母到县上或城市上学去了,等她们毕业了,相当部分考进了大学、职校,极少再回到农村;即使没有继续升学的,由于世面宽了,见识广了,眼光远了,也再不愿回到农村。因而很多村庄所看到的也只有一些已婚的老大妈,青春靓丽的女孩身影越来越少见了;其三是过去农村青年的婚姻大多由媒婆介绍、父母包办,而现在则要双方自己谈恋爱,农村男青年接触面窄,再加上有相当部分缺少好的劳动技能,见识又相对较少……这些都直接导致农村男青年找对象难的问题。

  据了解,青海省互助县近5年向外省输送农村青年劳动力10万余人,这些当中,大部分是女青年,而这些女青年到了外省,就很少回来。即使有一部分回来了,那么这些女孩最后嫁到了城市或者郊区。

  2013年1月,共青团青海省委进行了一次青海进城务工青年婚姻的调查,本次调查对象为16—30岁之间,调查显示:超过70%的人,只有一次恋爱经历。问起结婚的原因,“年纪到了,家里催得紧”的占47%,“经济基础够了”的占29%。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结婚,有80%选择了“合得来”。调查中,“阻碍结婚的最大困难”一项,“自己收入水平不行”,占到了73.3%,周围异性太少则占13.3%,当然,也有人选择了“不想结婚”。

  为何不想结婚?来自青海省互助县的宾宾(化名)说道,不是不想结,而是现在结一次婚需要的花费实在是太大。“光彩礼就得10万元,你相信吗?”宾宾说。另外,宾宾还解释道,不光是彩礼的问题,要是10万彩礼给了能结婚也行,主要是对方一听自己是农村户口,没有稳定工作,人家女方不答应了?后来,女方提出在城市里买房。“在城市里买房,我目前还办不到。”

  一边是未来的爱情,一边是身份的限制。这对农村的男青年来说,感到既无奈,又伤心。团青海省委在实地调研中感觉到,“情感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接受问卷调查的300位新生代农民工中,共有295人正确填写了婚姻状况。其中已婚11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6.6%;未婚180人,占调查总人数的60%。另有5人离异,占总调查人数的1.6%。可见,未婚人数所占较大。大部分青年在谈及爱情时都发出同样的感叹:农村青年越来越找不到媳妇,这不光是看不起我们,更是瞧不起农村这个地方。

  青海省方圆第三法律事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刘全春认为,《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行为,由婚姻当事人自己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他人的干涉,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领导和其他单位等。结婚不应当以一方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家庭财产和居住地宜居程度为前提。一方也不应当因此而歧视另一方,生活需要两个人共同创造,不能因为是农村的,没有钱而遭到歧视,应该将感情放在第一位。至于彩礼问题,这是个习俗。既然倡导男女平等,那么,就应当改变不良习俗,以充分体现男女平等。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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