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岳阳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县通报,对4名违规请客的国家公职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岳阳县出台的《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请客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国家公职人员除本人或子女结婚、父母或岳父母亡故外,其他事宜一律不得宴请亲戚以外的客人。此项规定的出台,既照顾了人之常情,又体现严格的纪律要求。与此相配套的规定是,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制度,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由单位出具报告,向县廉洁自律办公室(设县纪委党风廉政室)申报请客事由和操办桌数,经审批后操办,操办完后须书面报告请客桌数和收受礼金情况。对于未经批准违规请客,或者超过审批桌数大操大办的,收取的礼金一律没收上缴县财政扶贫帮困基金专户。
7月24日至27日,岳阳县纪委工作人员深入县城宾馆、酒店,督查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先后发现岳阳县职业中专办公室副主任骆某为儿子升学、岳阳县国土资源局城关中心所职工刘某为女儿周岁、岳阳县疾控中心会计翁某为儿子升学、岳阳县电力局职工张某为父亲60岁生日违规设宴、大操大办。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对以上4人予以立案调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全县。
岳阳县规定国家公职人员除本人或子女婚嫁,本人(含配偶)的父母丧事、寿庆(70岁、80岁、90岁、100岁整寿)外,其他事宜一律不许请客。岳阳县纪委、县作风办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落实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大力扭转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同时,他们还利用岳阳县手机报、新闻网站、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作风建设工作反复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县人民监督,有效刹住了全县违规设宴的不正之风。(记者 刘炬 通讯员 吴拥民 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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