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内蒙古扶贫款腐败:10官员落马 部门整体沦陷

2013年07月31日 08:06   来源:新华网   汤计 张丽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两级扶贫办(市、县、区、旗)主任、科长等10名扶贫官员因贪污扶贫款,近日被法院分别判处11年至5年有期徒刑或缓刑。由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查处的这起特大扶贫系列腐败案,不仅首次揭开了扶贫领域的犯罪黑幕,更拷问我国扶贫款发放使用中的“黑洞”究竟有多大?

    部分扶贫办是整体沦陷

    2012年,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线索,对原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主任郭某某立案侦查。检察院的初步调查显示,郭某某担任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主任期间,公然将贪污的黑手伸向下拨的扶贫项目资金,且涉案数额巨大。

    尤其令检察机关吃惊的是案件线索呈放射状,抓一个带一串、端一窝带一片……巴彦淖尔市检方迅速调集临河区、磴口县、乌拉特后旗检察院的力量,采用侦查一体化机制,短短一个月时间就立案查处了巴彦淖尔市及五原县等8个两级(市、县)扶贫办的10名扶贫官员,涉案总金额830万元。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有的扶贫办是整体沦陷。”

    记者查阅法院判决书发现,公开贪污国家扶贫款,已经成为这些扶贫官员暴富的方式。已经判刑的5名扶贫办主任,从上任就大肆侵呑国家扶贫款。被告人张某某,任五原县扶贫办主任仅3年时间,就以跑项目需要支出为由,非法向4个乡镇、两所学校收取6笔200万元扶贫项目回扣款。其中单位侵吞72万多元,个人侵吞127.5万多元。

    被告人郭某某,自2008年担任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主任到2011年卸任,与扶贫办副主任、计财科长、项目科长、主任科员等共同贪污扶贫项目资金162万元,个人贪污扶贫项目资金373万元,还有102万多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而被告人许某某,在杭锦后旗任扶贫办主任3年间,非法侵吞扶贫款116万多元。

    “谁都知道扶贫办是个肥单位,扶贫办主任是个肥差。”自治区扶贫协会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副会长说,不能说扶贫官员都贪,但巴彦淖尔市的贪污串案,绝对不是内蒙古独有的。

    层层“吃拿卡要”明码标价交易

    记者在法院的判决书上发现,扶贫办层层吃,各级官员公然送。比如,近两年巴彦淖尔市扶贫系统搞了两个大面积“扶贫项目”:一个是“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另一个是“雨露培训计划”--由职业学校、旗县党校、农业学校对农牧民进行技术培训。

    对这两个项目投入的扶贫专项资金,巴彦淖尔市扶贫办明确要求旗县区的扶贫办或负责“雨露培训计划”的学校,要按项目资金总额的40%给市扶贫办返回作为“活动经费”,而且要先行支付。而旗县、乡镇和学校为了得到“扶贫项目资金”,党委开会、集体研究公然行贿。

    记者在多份判决书中看到,扶贫资金在发放中存在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并且明码标价。2007年底,巴彦淖尔扶贫办从两个旗县扶贫办给市职业技术学校拨项目款51万元,实施培训农村贫困青年打工的“雨露计划”。市扶贫办明确提出,学校要按照40%的比例给回扣。2008年2月4日,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部就把20.1万元交给了市扶贫办项目科长郭某,郭某将款全部侵吞。

    被告人张某某的判决书显示五原县套海镇党委书记魏某的证言。证言说,县扶贫办主任张某某多次提出要给套海镇争取扶贫项目,但明确告诉需要前期费用。他们先后给了张某某60万元回扣,该款项通过村民虚列账和截留工程款支付。还有五原县胜丰镇党委书记李某、隆兴昌镇党委书记雷某的证言,都是张某某提出要给争取扶贫项目,两镇党委为了争取到这笔资金,专门召开会议从扶贫项目中虚列工程款,按40%的比例给张某某回扣60万元和43万元。

    触目惊心的还有“雁过拔毛”。乌拉特后旗扶贫办出具了如何“贿赂”上级扶贫办的证据。2010年10月份,潮格镇查干敖包嘎查扶贫项目资金到位后,经旗政府扶贫办与该项目实施单位协商,从中回调资金18.3万元,其中给市扶贫办6万元,还有一部分就是嘎查(村)、乡镇、旗县干部分别都“沾”一些好处。

    “没有好处,乡镇领导凭啥冒险行贿?”自治区扶贫协会一位副会长说,“扶贫款就像开渠放水,中间经过流淌渗透,到了地头水也快没了。”

    虚列项目套取扶贫款成惯用伎俩

    在检察机关的调查中,各级扶贫“内幕”浮现。拿到好处的工作人员,想办法“圆”扶贫项目运作。具体套路是上级扶贫办确定了下级扶贫办需要上交的金额,下级扶贫办再与乡镇、村干部联系,落实如何套取扶贫款项事宜。

    “好处费”都没有出具手续,部分项目以土地整理、农业开发、扶贫等多个方面叠加申报,还有的是通过加大扶贫项目施工量及施工造价等手段进行冒充。

    “扶贫款的使用实际上已经严重异化,所谓的‘项目扶贫’多数给了公司老板。”一位业内人士披露说,这个扶贫项目可以给你也可以给他,反正拨款、项目验收都是扶贫办说了算。当然,项目可不是白给的。张某某就是利用扶贫办的项目申报权、审核权、验收权,贪污扶贫款127万多元。

    不过,为了遮人耳目,郭某某们也非常重视立“牌坊”。2009年,郭某某召开办公会议,决定与内蒙古草原慕名肉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扶贫种羊繁育基地”,启动资金来自于自治区科技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和市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申报的名目是自治区批复的临河区巴美肉羊繁育推广科技扶贫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内蒙古草原慕名肉业有限公司为扶贫办提供公司财务账号等相关财务往来手续,项目运行管理则由市扶贫办的工作人员郭某和孙某某负责,扶贫办财务科长王某某负责财务管理。因为从开始就没安“好心眼儿”,种羊繁育基地运行不到一年就垮了。75万元扶贫款的投入,郭某某、郭某、王某某、孙某某4位扶贫官员各分了5万元。种羊繁育基地关闭,结余的22万元被王某某侵吞,拿到社会上放高利贷。

    “无偿划拨”里有多少黑洞?

    扶贫款的使用“黑洞”究竟有多大?记者在巴彦淖尔市采访时,多位干部群众表示,他们是从小道消息中得知“扶贫办主任们出事了”。值得关注的是,多数人对“被抓了”而不是“腐败了”表示震惊。言下之意扶贫办的“那点事”不奇怪,“被抓”却难以置信。

    “扶贫款再不能无偿划拨。”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认为,扶贫资金被层层克扣,长期没有被举报被查处,主要缘于传统意识的“白拿”思想。他说:“既然是白拿,自身就不敢奢望太高,给一点是一点,一点不给也没办法。正是老百姓这种弱势心理,使得掌握扶贫资金的人以‘施恩’自居。”

    我国的扶贫工作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至今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效。特别是经过“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等,农村牧区的贫困率显著降低。但是,国家扶贫资金随着财政收入的递增,每年的投放量愈来愈大,仅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的综合扶贫投入就达2996亿元。

    这些案件的办案人员说,党中央、国务院投这么多钱,本意是惠民生、得民心,但使用不当、管理不善,不仅害了大批干部,还花钱买了骂声。

    业内人士指出,扶贫款项缺少有效的监督,一级糊弄一级。一些有识之士建议,我国的扶贫资金使用应调整方向、取消无偿划拨的形式,农村牧区的扶贫资金使用,还可以通过“贴息贷款”方式贷给有志于农村产业化、科技化发展的大学生。这样,既解决就业问题,也能有效缓解城市社会矛盾,更能促进城乡新型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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