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空气三指标中,16地级市中12个不达标;芜湖、铜陵、淮南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7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作了《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和我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认为在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些地方在加快经济发展中,忽视当地环境容量,在招商引资时,环境准入把关不严,引进项目良莠不齐,甚至把一些发达地区淘汰落后的‘两高一低’项目引入当地,造成污染加剧,影响生态环境。”
针对水污染隐患,调研报告透露:“从检查中和有关部门反映看,芜湖、铜陵和淮南3市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另外,淮北、六安、芜湖、宣城、铜陵、安庆等6市和36个县(市)无饮用水备用水源。部分市县饮用水水源地,特别是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难以保障。
在空气质量方面,调研报告显示,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2年数据显示,“16个地级市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指标评价,有12个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