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16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
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了《2013-2016年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通过加大对中部市县涉农资金投入,调整农业产业机构,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等,计划到2016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1年翻一番,突破万元,达到10457元。
2010年-2012年,省委、省政府曾实施的“中部市县农民增收三年计划”成效显著,五指山、定安、屯昌、白沙、保亭、琼中中部六市县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三年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从2009年的3567元增长到2012年的6356元,比计划期末目标5400元高出956元。
根据《方案》,2013年-2016年,定安县、屯昌县年均增长13%,分别达到11395元、11320元;五指山市、白沙黎族自治县年均增长14%,分别达到9767元、9971元;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均增长15%,分别达到9791元、9700元。
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四年计划主要任务有,发展特色产业,挖掘农民增收内部潜力;培育20个知名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策划实施50个重点项目,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重达到50%以上;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和专业性收入。
《方案》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在项目资金安排、政策制定方面向中部市县倾斜。省农业厅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工作,组织策划农民增收行动、考核、宣传等工作,每年安排项目资金2亿元以上支持中部市县;省发改委负责指导中部市县策划一批大型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中部市县;省财政厅从2014年起,每年落实中部地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省扶贫办每年安排中部市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000万元以上,安排足额资金用于小额贷款贴息。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