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期在大同朔州忻州开展每户可获3万元补助
7月30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的实施意见,把今年作为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启动年,先期在大同、朔州、忻州开展1万户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指导农户建设安全、舒适、节能、美观的住宅,整体提高农房抗震水平,并逐步推广。符合要求的农户,每户可获3万元财政补助。
据悉,只要在大同、朔州、忻州3个试点市,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村庄,就可以提出申请进行改建:村庄70%以上农房不符合抗震要求、60%以上住房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农户自愿申请参加、符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布局要求。
具体的建设标准如下: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积按户籍人口确定,人均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左右;加固住房主要对居住用房进行抗震节能改造,加固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内;置换住房可参照加固住房面积标准掌握;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依照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进行建设。
改建后的住房须达抗震、节能标准。对新建或加固符合抗震、节能要求住房的农户,各级财政平均每户补助3万元。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