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微调,而且提前通知的时间很短促,令市民紧张起来——
“难道广州公积金没钱了?”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让不少市民大呼要拿出自己的买楼钱真是难上加难。不过,也有正在做“房奴”的市民认为,自己那少得可怜的公积金估计拿到退休还没拿够房屋的购房总价,暂时觉得新措施对自己的影响不大。
另外还有市民认为,广州公积金的提取已经有很多限制:拥有自有住房者再租房不能拿、装修不能拿、一次性付款的房屋未在2年内及时申请也不能拿……现在连利息部分也要再申请,感觉实在管得太严了。
最大变化是
本金利息分两次提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微调,从原来可提取额度按本金和贷款利息计算的,变成2013年8月1日起,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即房屋总价)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待职工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利息可半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需要提供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已偿还的贷款还款清单或还款账户存折(存折中还款明细能分别列示每期还款本金和利息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下次提取时本次及之前已提取的利息不能再提取。
据了解,8月1日以前按揭购房者可提取公积金的核定额度,是本息合计一次确定的,这一新规实施后,如果市民提早偿还贷款,随着利息支出的减少,提取公积金额度也会相应减少。
刚买房的市民张小姐表示,目前她一年公司和本人缴存的公积金才3万多元,光是100多万元的购房总价就够她提30多年了,期间可能已经会把房子卖掉另外换房也不一定,所以感觉新办法在房价涨、工资不涨的年代,给“房奴”带来的影响并不算大。
多数申领条件
依然维持没变
此次公积金政策也让平时对公积金提取不怎么关心的市民突然紧张起来,都在打听要不要赶在8月1日前办手续,更打爆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热线电话12329。之前记者试过只需要等待一两分钟就可以接通的热线,近期等待15分钟仍被提示“坐席忙”。有市民建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在网站http://www.gzgjj.gov.cn以问答形式,更详细地公布政策调整前后各种提取情况的对比,避免大家产生不必要的疑惑和担心。
除了以后要先提购房总价,后提贷款所产生的利息,以及申请提取的房屋有多个房屋产权人的情况会调整以外,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房屋范围、提取条件、时间限制等方面仍和以前一样。
专题撰文:记者陈白帆
问 可提取总额少了?
——提前还贷的话利息领少了
若购房者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其房价总额为100万元,其中30万元为首付款,70万元为20年期等额本息的商业银行贷款,在目前基准利率下,贷款本息合计1257513元。
提取额度调整之前,无论购房者是否选择提前还款,可提取额度为贷款本息加上首付款即1557513元。而按照新规则,如果购房者选择在第10年结束时还清贷款,此时合计尚有168341元的利息未曾还清,在调整之后,这部分利息将没有办法提取。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前还贷的购房者并不在少数,而提前还款后,之后就没有再产生实际的利息了,因此这部分没有实际产生的利息未被纳入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中也是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规定。
问 老公跟他父母联名的房,老婆能领多少?
——8月1日之后首次申请公积金的,只能领1/3份额
叶小姐目前和老公一起住在老公婚前和家人所买的房屋内,房产证上并无叶小姐的名字,老公占1/3份额。之前提取公积金也是和老公一起以该套住房申请的,能够提取的总额即为房屋的购房本金和贷款利息总额约120万元。叶小姐担心的是,8月1日之后,像她这种情况是否只能按老公所占房屋份额的三分之一即40万元提取?“如果我和老公连本带利一共只能提40万元,我们现在两人一年公积金加起来是5万多元,岂不是8年左右就提完了,以后存的公积金是不是会被冻住?”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像叶小姐这种情况,在8月1日之前已经提出申请并且已经提取过公积金的,并不会受到调整的影响。但如果申请人是在8月1日之后提出申请的,则确实只能按照老公所占房屋比例本金和贷款利息总额来提取。也就是说,如果叶小姐是今年8月1日之后才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那么她和她老公可提取的额度估计只有房屋本金和贷款利息的三分之一。
根据调整后的办法,从8月1日起,职工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金额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如果在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可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产权人按房屋产权份额划分的可提取额度。办理提取时,除了携带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如果夫妻一方在房产证中只占1%的份额,那么他们合计可以提取的份额就是房屋可提取额度的1%。”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是为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后出现大量析产状况而设定的。房屋产权人或其配偶,在8月1日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提取额度按原来计算方式执行。
问 贷款已还完,会不会受此次政策影响?
——8月1日之前领过公积金的按原操作流程办理
市民李小姐问:“之前办理过公积金提取手续,现在仍是用那套房在提取公积金,不过贷款已经提前还完了,不知道会不会受此次政策影响?”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8月1日以前已经以按揭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且可提取额度核定正确的,按原操作流程办理。即李小姐仍可以按原先核定的贷款本息总额来提取。
问 第一套房领够额度了,能以第二套领吗?
——只要符合条件,可同时以几套房分别申领公积金
家住越秀区的方小姐咨询:目前她和老公一直在用10年前购买的房屋申请公积金提取,但由于房屋总价仅有40多万元,预计再有一年就会将这套房子的提取额度用完。他们于2011年年底贷款又买了一套新房,房屋总价约150万元,贷款利息约18万元。方小姐急于知道,她是否可以第二套名义申请继续提取公积金?是否在8月1日以后提取会有损失?另外第一套房尚未提取完的额度怎么办?
对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和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出申请,不管第几套房,都可以按流程提出申请。也就是说,方小姐可以同时以两套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她名下有第三套房的话,也一样能够申请,因此不必担心第一套房额度是否提取完毕对第二套申请的影响。如果她在8月1日后以第二套的名义申请提取,那么将按照调整后的规定,先以房屋总价150万元为提取额度。如果没有提前还款的话,在提取完这150万元后,可再以贷款产生的18万元利息为由再继续申请提取。
方小姐表示,仅150万元的购房价款已经够他们提取到退休都提不完了,因此无须赶在8月1日前以第二套提出申请。
问 用番禺的房子领公积金有限制吗?
——没有特殊限制,但以郊区盘申请审核时间会稍长
市民黄女士表示,上个月去申请提取时,一开始用其在番禺的住房申请,然后银行的工作人员问该房屋是否已经还清房贷以及是否取得房产证,当黄女士表示已经还清房贷并且也拿到了房产证后,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她在市区有房子,则最好用市区的房屋来申请。结果,黄女士用其在海珠区的一套仍在按揭还款中的房屋进行了提取申请。黄女士疑惑,难道番禺的房屋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有什么特殊的限制吗?
对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明确,不管是市区还是郊区,甚至是国内其他城市的房屋,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都可以办理。区别可能是,在番禺、从化等的房屋在提出申请后,由于联网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发函向该区的房屋管理部门核对,但如果是中心六区的房屋,则可以通过阳光家缘网站及时查询到房屋信息。“番禺等郊区的房屋申请提取公积金,可能会比市中心六区的房屋多两三个工作日,但不会拖太久。”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