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福州市政府获悉,针对福州城区部分医院存在的院后非法营运车辆(俗称的“黑救护车”)问题,福州市决定即日起开展2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是那些在外观标志上类似救护车的违规从事危重病人接送的车辆。
目前,福州城区省属、市属医院共有救护车85辆,配置数量已达到“不低于每5万人一辆”的国家标准,不存在救护车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患者院前、院中转运均由医疗机构救护车承担,尚未发现有假冒救护车标识的“黑救护车”参与院前急救现象,也未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参与危重病人院中转院服务现象。
所谓的“黑救护车”,实际上是一种院后非法营运车辆,基本上都是由面包车撤去后座改装而成,配有简单的吸痰器、氧气瓶、担架等,未喷涂救护车相关标识、未安装警报及标志灯具,主要提供未经医院同意患者自行转院、危重病人放弃治疗返乡等营运服务。
据了解,造成“黑救护车”存在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传统落叶归根观念的影响。民政部门规定,异地死亡者的尸体应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运往外地的,死者家属要提出申请并由户口所在地殡仪馆派车接回。为省去麻烦,一些家属会选择通过院后非法营运车辆将危重亲属运回老家。
二是未经同意要求转院。少数患者在医院具备救治条件的情况下,因别家医院的医疗诊疗技术更好或有熟人方便照应,未经医院同意自行转院到其他医院治疗或回家。
三是供需信息无法有效对接。在患者急需转运回家的情况下,少数医务工作者主要是护工等在其中牵线搭桥,形成信息独占,导致价格虚高。
在整治中,福州要求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严禁非法救护车和非法营运病人车辆进入医院;严禁违反医疗安全制度进行转院;严禁在医院内张贴或分发联系患者院后转运的广告信息,医疗机构要定期检查、清理、处理;严禁医院人员为院后非法营运车辆提供出院或转院病人信息,对与营运机构串通牟利的医务工作者将依法依规处置,并与评选、晋职挂钩。
为做到疏堵并举,福州市正在谋划由卫生部门牵头,依托有资质的汽车运输公司或另行筛选设置车辆营运机构提供患者院后转运业务,并在医院公告栏、重症监护室周边张贴,保障患者和患者亲属的知情权、选择权,杜绝营运机构与医院工作人员内外串通、抬高价格的问题。同时,由市财政先期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市属医院增购救护车给予专项补贴。(记者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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