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天堂岭漂流事故三名责任人被捕 赔偿仍未谈妥

2013年08月07日 06:51   来源:南国今报   

  记者近日了解到,7月30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天堂山景区旅游投资公司的3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已经被检察机关批捕。此前的7月14日,94名游客到金秀忠良乡天堂岭河谷一带漂流,因遭遇山洪(支流河交汇)冲击,导致8名游客死亡,12人受伤(7月15日、16日今报曾作报道),而该事故目前被初步认定为“自然灾害造成的突发事故”。

  涉事旅游公司:3名责任人被批捕

  据了解,8名遇难者为3男5女,其中来自柳州市的4人(一男三女),桂林市的两人(一男一女,属夫妻),梧州市的两人(一男一女)。记者从金秀处置漂流事故应急指挥部获悉,该事故初步被认定为属自然灾害造成的突发事故。此外,应急指挥部的调查组认为,天堂谷漂流景区安全防范制度缺失,安全员没有安全生产作业证便上岗,责任单位金秀县天堂山景区旅游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国庆及副总李国明、安全员蒋永生等3人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被批捕。

  据了解,漂流前,正是雷雨天气,负责漂流的旅游公司没有及时停止漂流;此外,漂流的部分河段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缺失安全员。因此,金秀县天堂山景区旅游投资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天堂岭河谷漂流景区仍在停业整顿中,何时能够开业仍是未知数。

  记者从金秀县相关部门获悉,此前受伤住院的12人,目前大部分已治愈出院。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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