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器商场打折说到做不到 被罚5万再双倍赔偿

2013年08月16日 07:01   来源:南国早报   庾琳 玉明凯

  9977元的商品打4.46折后卖4458元,相差8.3元;消费者以商场价格欺诈为由,向物价局举报后,再起诉到法院

  商家打折说到做不到 被罚5万再双倍赔偿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庾琳 通讯员 玉明凯

  南宁一电器商场搞活动促销时,宣传单上标示原价为9977元的三件套商品折扣4.46折后,惊爆价为4458元。消费者王某发现,该商品打4.46折应为4449.7元,但商家却以4458元售价卖给他,相差8.3元。于是,他以商场存在价格欺诈为由向物价部门举报,并起诉到法院。后来,物价部门对商场罚款5万元。8月9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当庭一审宣判,判令卖场双倍赔偿

  消费者

  多花8.3元 告商场欺诈

  去年12月21日至26日,南宁某公司在江南区电器卖场举办年终促销活动,对商场销售的电器进行不同折扣的促销。宣传单标示,一厨卫电器套餐包含抽油烟机、煤气灶和消毒柜各一台,此三件套原价9977元,在原价的下边用红字标示出折扣4.46折,但原价的右边又用异于常规的大字体标示出惊爆价为4458元。

  原告王某诉称,促销期间,他和其他消费者一样,在该商场以4458元购买了此三件套。后来发现,该套餐原价9977元,按4.46的折扣算应为4449.7元,但宣传单上又标示4458元,消费者多花了8.3元。事后,他向卖场所属公司反映情况,但未果。于是,他将此事向南宁市物价局举报。物价部门经过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公司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王某诉上法院,要求商家退回货款4458元,赔偿4458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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