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人民网海南视窗登载了《三亚:拆违建房砸坏一民房赔偿数月未落实》的报道,当时吉阳镇镇委书记张书记表示记者采访当日镇政府才接到三亚执法局的反映,之前并不知情,已经派市容大队下去了解情况,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8月27日,记者再次回访当时反应事件的当事人谭先生,谭先生表示并未看见有人员前往调查。
100多户因拆违损坏房屋还未得到赔偿
8月27日上午,记者同谭先生来到吉阳镇市容执法大队,因为不认同赔偿价格,谭先生表示房子被砸坏不需要赔偿,只要能将房子修复即可。
该队吴队长说,若是不认同赔偿费用需要修复房子也可以,谭先生可到所在村委会打申请报告,在申请报告中写不需要赔偿只需修复,做出修复评估价格,并盖上村委会公章,提交至镇政府。接到申请报告,镇政府会进行实地调查及评估后对申请做出相应赔偿。
吴队长表示,接到申请后,实地调查时间其实很快,但是制表上报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制表、核对、登记、报送都由吉阳镇市容执法大队来做,然后提交至三亚市综合执法局下属的吉阳大队,由他们上报执法局,执法局与市政府协调,商定赔偿费用由哪个部门出。
吴队长介绍,目前整个吉阳镇镇区约有100多户与谭先生一样,碰到拆违砸坏房子等补偿的情形,大多数都认同了赔偿费用,已制表报送,因不知赔偿费用由哪个部门出,所以镇政府也不敢轻易垫付。
楼房只拆空两层,旁边居民很担忧
随后,记者跟随谭先生再次来到榆红村,在榆红村八组一户民房旁看到,一栋8层高的楼房仅砸掉了前两层,并未全部拆除。
据该民房房主介绍,这栋8层高的楼房于2010年5、6月左右来拆,当时拆房掉落的石块就把家里的一台空调给砸坏,还砸坏了其中临近的窗户防盗网,房子也有裂痕了。当时相关领导同意赔偿,随后也签名同意赔偿了,但是赔偿款项一直没到位,因此当时砸坏的空调和损坏的窗户防盗网也这样放着。
该房主说,因为楼没有完全拆除,每到刮风下雨时石块总会时不时的掉下来,住着都非常害怕。
执法局称政府规定赔偿问题应由属地区镇负责
记者此前采访时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执法局是协助单位,拆迁赔偿问题应由镇政府负责,吉阳镇则回复记者称赔偿分性质,一部分属于镇政府赔,一部分属于执法局赔。记者再次采访时,吉阳镇市容执法大队吴队长表示赔偿费用最终由执法局与市政府协商后商定赔偿如何出,并表示补偿统计单提交给执法局,等待执法局与市政府协商如何赔偿,但至今仍无音讯。
8月27日下午,记者前往三亚市综合执法局,该局王副局长对相关情况向记者做出回应。
针对赔偿的权属问题,王副局长介绍,2010年的拆迁行动涉及到损坏百姓财产的赔偿问题的,都由执法局负责,2010年7月开展铁锤行动后,政府规定赔偿由属地区镇来负责。因为造成百姓财产的损坏,清点、丈量、登记等取证工作都由区镇来做,而相应的赔偿问题也由属地区镇负责。
王副局长告诉记者,针对相关赔偿问题,之前也讨论过,若是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百姓财产损坏由属地区镇负责,如因操作不当则由拆迁公司负责,但是具体的一直都不太明确,因此三亚市财政局近日发下一个征求意见稿,是关于三亚市违章建筑拆迁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
王副局长介绍,该规定是针对拆迁相关方面明确相关责任的问题的规定,下发该规定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而执法局也已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该规定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还未正式施行,待正式出台施行后,相关的责任、赔偿等问题都能够明确下来。但是正式文件未出台之前,还是应该执行之前的规定,赔偿由属地区镇负责。
针对榆红村村民们担忧的违建楼拆成危楼造成的安全问题,王副局长表示,当初拆楼是就因为旁边有民房,担心有安全隐患,所以选择破坏性拆除表明决心,没有直接全部推倒,当时拆迁公司分析楼体框架结构后,做出承诺表示楼体到这样的程度还不会倒塌。
王副局长介绍,虽然有拆迁公司做出承诺,但为了以防万一,今年初开始决定将楼房用网围住,由人工自上而下拆除,目前招投标工作已完成,拆迁公司也已签约,具体的拆除时间取决于拆迁的时间。该工作一启动,即可解决当初的遗留问题。
记者随后联系了吉阳镇镇委张书记,张书记表示之前所称的新规她了解到是还没正式出台的文件。记者询问既然正式文件未出台,之前的赔偿是否应由镇政府负责,张书记表示会将情况汇总,该赔偿的镇政府都会赔偿。(见习记者蔡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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