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曾在内地任干部的男子在公园酒醉后用尼龙绳勒死流浪猫,醉汉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虐畜罪成,上周五被判囚3个月,惟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7日表明会申请复核。动物地球总干事欢迎有关决定。
香港动物地球总干事黄继仁表示,该案的罪行等同谋杀,3个月的监禁是“对公义好侮辱性的判刑”。他认为刑罚应要加重,以反映社会比以往更重视虐畜问题,欢迎律政司“果断的决定”,认为可收阻吓作用。
香港大律师陆伟雄认为,律政司明显认为判刑过轻,因而提出复核申请,法庭将排期进行复核聆讯,控辩双方会在原审裁判官前陈述理据,裁判官会考虑被告的案底纪录、案例、虐待动物手法的凶残程度和动物受痛苦时间长短,决定刑期长短。
案发于今年5月30日凌晨3时许,被告安海周(48岁)在香港荃湾二陂坊游乐场内,用一条尼龙绳套一只小猫的颈部,每当猫儿想逃走他就往后扯,猫儿反击时更用棍打其头部,终致猫儿死亡。裁判官指案情非常严重,即使被告喝醉,也不能如此对待动物。
过往有不少虐待动物致死而判囚超过3个月的案件。汽车清洁员卢国雄将贵妇狗困于笼里弃于天台,最后暴晒致死,卢于上月被判囚4个月。另外,青年莫仲霆因不满唐狗吠声过大,向唐狗泼天拿水再点火,唐狗严重烧伤而被人道毁灭,今年2月被判囚8个月。另一宗涉及无业汉黄天送,他因不满野猫到其厨房偷吃,用胶索带吊死两猫,09年6月被判囚4个月。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