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旅游景点收费公示不规范、收费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河北省物价局近日将出台《河北省游览参观景点收费明码标价管理规定》,规范各游览景点收费管理,方便群众监督。
据了解,目前我省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景点有近230家,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近期对全省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时,发现部分景点在价格公示上存在标价不清,对优惠人群如老人、现役军人、伤残人士等优惠价格不一致等问题,甚至一些景点门票随意涨价,拒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优惠价格。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我省即将出台的《规定》要求,各游览参观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对各项收费价格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为了完善这一管理规定,省物价局就该《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群众可登录河北物价网站或拨打电话0311-85206793提出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