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巢湖市检察院获悉,4.2巢湖大官山失火案已于日前宣判,被告人许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要将过火林地恢复原状。
4月2日,巢湖市天河街道居民许某与姐姐一起到大官山山场烧纸祭祖,引发大火。这场大火经巢湖市武警、消防约1500人历时8个小时的奋力扑救,才被基本控制。后经巢湖市林业局鉴定:火灾现场过火面积为4.1公顷,属国家公益林林地。
4月10日,巢湖市检察院对许某批准逮捕。 5月20日,检察机关以许某涉嫌犯失火罪向巢湖市法院提起公诉。 7月2日,巢湖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为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庭审当天,巢湖市检察院不仅对许某提起公诉,还以原告身份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许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对被烧毁的山场恢复原状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昨日,记者获悉,案件已于日前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许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对于民事赔偿部分,经法院调解,许某同意对被烧毁的山场恢复原状,并赔偿巢湖市天河街道办事处皖光社区10000元。(杨晓、王劲、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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