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近4万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2013年08月12日 00:00   来源:安徽日报   

  覆盖职工348.76万人

  每年年中,合肥燃气集团工会都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职工意愿调整薪酬。通过集体协商,该集团职工工资水平自2007年来实现倍增。 “目前,全省已有3.74万家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职工348.76万人。 ”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和企业健康发展。

  各级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性要约行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广覆盖。合肥市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世界500强在肥投资企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等五类企业纳入重点协商企业。以协商不成为由拒绝或拖延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且不按规定整改的企业,蚌埠市将其列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全省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06万份,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58万份。

  全省工会系统积极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劳动争议预防调处等机制,从源头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省4.98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5.36万家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全省市、县(区)工会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大力推进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法律援助一体化建设,实现劳资纠纷源头化解、依法化解。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中,全省共1.64万家企业单位参与创建,达标(表彰)3415家。(记者 汪国梁)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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