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保住院最高报销金额提高1万

2013年08月16日 16:25   来源:重庆晚报   汪一阳

  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保

  住院最高报销金额提高1万元

  一档最高报8万元,二档最高报12万元

  重庆晚报讯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报销金额,由原本的一档7万元、二档11万元调整至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分别较过去提高1万元。

  去年12月,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市统筹,不同区县参保人员可享受同等待遇,包括住院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特殊疾病病种等。针对住院报销金额,按照规定,一档每人每年最多报销7万元,二档最多报销11万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迎来调整,一档最高报销金额提高至8万元,二档提高至12万元。这意味着,住院后,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能多报1万元。

  如果市民今年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保一档,因病住院花费了9万元,现已报销7万元,按照新政策,能再报销1万元,这笔钱怎么算?该负责人表示,凡今年参保的市民,住院费用一档高于7万元,二档高于11万元,因政策调整产生的报销差额,医保经办机构将给予补报。

  目前,医保经办机构正对结算系统进行完善,具体补报方式,待确定后,将对公众统一发布。重庆晚报记者 汪一阳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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