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管将给流动商贩经营空间

2013年08月15日 10:28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西安将开辟流动商贩经营空间或采取不收费政策

    昨日,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邀与商贩代表一起在华商报座谈,共同探讨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的问题记者闫文青摄

    坐四十分钟“摩的”赶到西商高速路口,拦了一辆从商州到西安的长途车,回柞水县红岩寺镇老家办事的摊贩黄忠武,听说被选中作为流动商贩代表,连夜回西安。

    昨日上午,华商报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系列座谈会第三站在华商报社举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姜敏、省住建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杜晓东以及其他参与该条例起草的工作人员,继与城管、交警座谈后,与华商报热线征集来的10位流动商贩代表座谈。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应对流动商贩采取低收费或不收费

    “流动商贩给市民带来便利,我们应该尊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纲表示,既然是一个职业,就应该保证这一职业的正常发展。他们和其他职业在人格上都应该是平等的,甚至在人大代表中,应该有这一群体的代表,反映这个群体的声音。

    “大家提出要给流动商贩经营发展的合理空间。”赵建纲说,应尽可能给大家创造良好经营环境,而且对流动商贩要采取低收费或者不收费的政策。这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没钱的话,可以允许有钱的人去建。

    “判断事物的标准,就是看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赵建纲说,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提高流动商贩的社会组织化程度,发展行业协会组织,进行企业化运作,是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

    1商贩胡建新:

    希望能在小区、公园周边开辟经营空间

    “一听见‘城管来了’,心里就‘咯噔’一下,那种感觉你们体会不到。”在西安长安区摆摊卖衣服的杨夕阳一开口,眼圈就红了。她说周围的流动摊贩,不是老无所养,就是下岗失业,大家为生活所迫才出来摆摊。“请给我们一个合法的生存空间吧。”

    在南小巷摆摊卖玩具的湖北人胡建新拿整整11页的手写发言稿——《城管与商贩换位思考的启示》:“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胡建新用这句话形容自己的职业,并说很多百万富翁也是从走街串巷的小贩做起,劳动不分贵贱,大家凭着自己的艰辛付出理应赢得尊重,中国的阔步前进没有理由容不下他们这个群体。

    除呼声外,胡建新也有一些建议:希望政府能考虑在城墙旁边、小区周围、公园一角为流动商贩开辟一定的经营空间。季节水果上市后,能为果农提供按时定点的销售场所,降低流通成本,果农市民都能受益。

    回应:将开辟更多便民摊点但不能满足所有摊贩

    类似诉求在座谈会中被反复提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姜敏提到之前与城管座谈中了解到各市都有便民摊点,大家纷纷表示“太少了,能不能多提供一些这样的机会”。

    “根据不完全统计,西安城区大概有2万多个流动摊贩。”一位长期参与调研城市管理的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西安城区人口近五百万,而上海人口是西安的几倍多,世博会期间,上海对流动摊贩人数控制是1万人左右。

    “还有一个指标。”他说,在对一个区域市场进行审批时,大致比例是一个摊位保障100户人家需求,比如该市场周边有4万居民,保证每百户一个蔬菜摊、一个水果摊、一个干货摊等,就基本能满足需求。因而,作为在超市、农贸市场之余的一种补充经营方式,2万名流动摊贩是超出城市容纳量的。

    也就是说,根据市民需求,多开辟一些便民摊点是可能的,但不可能满足所有流动摊贩的需要。



































(责任编辑:秦静)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