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镇非私营单位员工工资水平居中部第一

2013年08月15日 00:00   来源:安徽日报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数增加 上半年工资水平居中部第一

  记者8月14日从省统计局获悉,截至6月末,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422.27万人,同比增加10.5万人。上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18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52元,增长10.4%。工资水平居中部六省第一位,但低于全国水平。

  第一产业人数持续减少,第二、三产业均呈增长态势。一产就业人员同比减少0.29万人,下降5.3%;二产就业人员增加6.96万人,增长3.8%;三产就业人员增加3.83万人,增长1.7%。制造业吸纳就业人数保持增长,上半年,共有11个行业就业人员增加,8个行业减少。制造业的就业人员增量排在第一位,增加5.43万人,紧随其后的是卫生和社会工作、建筑业,分别增加1.78万人、1.51万人。

  16个市中,9个市就业人员增加,7个市就业人员减少。就业增量排在前三位的是合肥、蚌埠、亳州,分别增加10.94万人、1.13万人、0.66万人,减量较大的三个市是淮南、宿州、安庆,分别减少2.6万人、1.14万人、0.43万人。

  在就业人员数量增加的同时,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仍然保持增长,但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2.9个百分点。行业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差距较大,最低行业不足最高行业的三分之一。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采矿业33178元,是平均水平的1.52倍;金融业27926元,是平均水平的1.28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7891元,是平均水平的1.28倍。淮南、淮北、马鞍山、合肥的非私营单位工资水平居全省前四位,分别为26906元、25515元、24952元和23438元;宿州、安庆、六安、亳州工资水平居后四位,分别为18428元、17952元、17532元和17369元。

  上半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居中部第一位,比居第二位的山西省高出1500元以上,但仍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半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为23586元,增长10.7%,我省工资水平比全国低1715元,月均低286元,增幅也比全国低0.3个百分点。(记者 胡旭)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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