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有报道称“河南太康民警拒示证件被围狂抓20村妇泄愤”。新华社记者经过实地采访当地村民、乡镇政府和公安执法等部门了解,实际情况与传言出入较大。
根据记者调查:毛庄镇邵塘坊村临近太康县城阳夏路,部分村民在阳夏路两边搭建了违法建筑。2013年7月,毛庄镇政府分别向该村张怀星等3户村民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他们自行拆除。此后,太康县住建局和毛庄镇城建所工作人员前去该村做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时,遭到以王永峰为主的部分村民围攻阻挠。住建局和城建所工作人员在现场报警,太康县公安局毛庄派出所先后出警处理,以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案作为治安案件受理调查。
8月3日下午,太康县毛庄派出所民警刘炯驾驶警用车辆,着制式警服带领两名联防队员到该村对此案进行走访调查。晚7时50分左右,走访到邵塘坊村村民张怀星家时,民警刘炯向张怀星的妻子王永峰亮明了毛庄派出所民警的身份、说明走访来意,跟随王永峰进入其家,并拿出电脑、打印机准备开展走访工作。王永峰认为派出所民警是前来要求他们拆除违法建筑、抓人的,就纠集数十人(绝大部分是妇女)聚集到王永峰家中,对民警大声吵骂,进行言语侮辱,并以民警没有携带出示警官证为借口,强行围困不让出门。与该村干部耿功旗一起随后赶来的派出所指导员李国祥被连拉带拽强行拖进院内围困。其间,民警要求解手,被拒绝;民警试图强行突围时,被手推肩抗等手段推回院内,期间一度锁上大门。
8月3日晚,太康县公安局毛庄派出所所长、治安大队长、督察大队教导员、分管治安工作的局领导及有关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并证实被困民警的身份,要求村民解除对民警的围困,但仍遭到围困村民的拒绝。期间甚至要求写出“公安局今后不能到邵塘坊村抓人”的保证,遭到民警的拒绝。一直到次日4时30分,被困民警在数名妇女拉扯阻挠、谩骂下弃车强行离开。这些情节被随行的毛庄镇政府工作人员用摄像机记录。
太康县邵塘坊村部分村民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声称:当晚,5人驾驶警车来到同村村民张怀星家。其中1个人上身穿警服,且都没有警官证,因此附近村民才不放人。当记者问及这些民警是否真的喝酒时,一些村民表示,当时“似乎”有人闻到了这些人身上的酒气。
太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民警酒后执法”绝无可能。太康县公安局副局长韩指堂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当晚调查时村民都在家,民警刘炯等人趁傍晚天亮、村民吃饭时间赶到现场,自己晚饭都没吃更不可能饮酒。此外,太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王之栋、毛庄镇镇长刘振涛、邵塘坊村村主任耿功旗分别告诉记者,无论是8月3日晚与村民发生纠纷还是在8月5日对村民审问记录中,邵塘坊村村民并未提及警察饮酒问题。
太康县公安局表示,毛庄派出所民警受理治安案件,对案件进行调查走访,程序上虽稍有瑕疵,但具体工作并无不当,也没有违法违纪之处。据韩指堂副局长介绍,“民警刘炯刚参加工作,警官证目前河南省公安厅还没有办理下来,指导员李国祥之前在扶沟工作,新的警官证也正在更换。”此外,“7月21和22日两天,民警刘炯都在邵塘坊村执勤,而且指导员李国祥家就住在邵塘坊村附近,村民们应该都认识他们。而且,当天村干部耿功旗也在场,并且向村民证实两人均为警察。”
另据记者了解,为了证明当时被困民警的真实身份,刘炯被围期间还请1名协警帮忙取来其执法资格证,但是在场村民并不领情。
邵塘坊村多名村民采取用手推肩抗,锁上大门和侮辱、谩骂等手段,以非法拘禁的方法妨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多名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和工作人员围困长达9个小时,不仅干扰和破坏了国家正常管理活动,同时非法剥夺了他人身体自由,侵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和妨害公务罪,属于刑法规定的想象竞合犯。
太康县公安局认为,在现有的证据条件下,以非法拘禁罪立案侦查,对9名犯罪嫌疑人先行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余5人,情节较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已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另外,太康县公安局已对其他一般参与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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