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三问河南民警摔婴事件:真相缘何姗姗来迟

2013年08月19日 19:20   来源:新华网   试图联系

  河南林州发生“民警摔婴”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作为民警,为何在两秒钟之内做出如此疯狂残忍之举,行为动机何在?事件发生一月后才被媒体披露出来,个中有何隐情?涉事民警为何只受到关禁闭半月的警纪处罚,以纪代法背后暗藏哪些猫腻?针对上述问题,新华社记者展开实地调查。

  惊魂2秒钟 民警摔婴动机何在

  经过多方寻访,18日晚间记者终于见到林州“民警摔婴”事件中的受害女婴。与此同时,孩子父母也向记者口述还原了事发经过。

  回忆起当时的一幕,30岁的母亲任文利至今仍心有余悸:“在一家歌厅门口,我们当时好好地就在那站着,一个个头很高的男子走过来,抓起我家妞妞举起来,然后摔到地上。孩子当时哭了一下,再就没声了,我整个人都吓傻了。”

  事发时,孩子由父亲李青峰抱在怀里。他告诉记者,当时一家三口正位于林州市西环路附近的一家娱乐会所门口,眼看着三个人走过来,其中一人走到跟前。

  “看样子50来岁,像是喝过了酒,我不认识他,也没在意,他突然抓起孩子的胳膊举起,过了头顶后又摔下来。”李青峰说,整个过程太快了,就两秒钟的时间,根本来不及反应,双方也没有发生争执。

  说这话的时候,李青峰同时做了一个动作:单手举过头顶,然后用力甩下来。

  歌厅附近一家便利店老板郭云丽介绍,事发当晚,自己听到外面有争吵声便跑出去围观,随后发现是一名男子将一对夫妇的孩子给摔了,“那个男的看样子像是喝多了(酒),一开始还骂骂咧咧,后来知道孩子被摔得送了医院,就不再做声,被打得躺到了地上。”

  上述亲历者和目击者均表示,事发时并不知道该男子的民警身份。

  林州警方一份内部通报显示,针对“民警摔婴”事件,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初步结束。通报称,7月18日晚,郭增喜和朋友在林州市黄华山景区的一家饭店吃饭、饮酒。饭后,郭增喜等人到林州市皇冠KTV门口时,遇见李青峰抱着其7个月大的女儿从歌厅出来,郭增喜直接从李青峰怀中抓住其女儿扔在地上……

  据了解,郭增喜今年50岁,事发时为林州市公安局矿管警察大队民警,二级警督警衔。

  民警摔孩子 是否有人“捂盖子”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持续半小时的采访期间,8个月大的“悦悦”(化名)身穿肚兜,趴在母亲怀里,精神状态并无明显异常。但在其后脑勺部,明显可见一处凸起的肿块。

  “妞妞现在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害怕惊吓,有时半夜就惊醒了,白天听到路边的汽车声,就会紧张得抓住我不放。”任文利说,和以前比,孩子还害怕生人,有时会呕吐。

  安阳地区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李鹏强告诉记者,7月19日凌晨,从林州市转来一名7个月大的女婴患者,诊断证明脑部外伤,其中包括一处骨折和一处挫裂伤。经过治疗,女婴8月5日出院。但他同时表示,因为孩子太小,出院时间太短,会否留下后遗症,还需定期复查。

  一边是父母为孩子的安危担惊受怕,一边却是事件发生一月之后才被媒体披露出来。真相缘何姗姗来迟?面对公众质疑,安阳与林州警方讳莫如深,多数时候以“案件正在调查”为由拒绝回应,甚至对记者摆起了“迷魂阵”。

  18日下午,记者正在摔婴现场采访,安阳市公安局宣传处相关负责人开车赶到,并答应带领记者前往事发当晚出警的派出所了解情况。然而在跟着转了几条街以后,他竟然将记者带到了一处酒店门口。当记者就“民警摔婴”事件请该负责人进行回应时,得到的答复竟然是:“现在说这有啥意义,先住进酒店再说。”

  随后记者独自赶往事发当晚出警的振林派出所,派出所方面承认接到“民警摔婴”事件的报警,并有值班民警出警。令人费解的是,110工作人员在查询了警务平台后,表示相关报警记录并不存在。记者联系两位出警民警,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在林州市公安局,宣传科的一位程姓民警表示,关于“民警摔婴”事件,“市里有规定,记者采访由宣传部门提供‘通稿’,局里面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记者逐一敲门采访了3位副局长,他们均承认早在媒体报道前就知道上述事件。但当记者要求就此事发表看法时,他们的回答众口一词:“事件正在调查,不便多说。”

  以纪代法背后 暗藏哪些猫腻

  “民警摔婴”事件遭披露后,林州市随即成立联合调查组,民警郭增喜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最新消息显示,其已被押往安阳看守所异地关押。

  林州市宣传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当地卫生部门已在北京为受伤女婴联系好后续检查治疗的医院。但任文利和李青峰表示,因为孩子太小,且出院时间太短,不愿让孩子频繁接受医疗放射检查及外界干扰,何时进京检查想等等再说。

  此前媒体披露,事发后,林州市公安部门仅对民警郭增喜做了“关禁闭15天”的警纪处分,并未受到任何法律处罚。对此“以纪代法”现象,舆论颇多质疑。

  郑州市一位从警数十年的老警察告诉记者,尽管郭增喜摔婴是酒后所为,但从这一疯狂残忍举动来看,对其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确实太轻,做出“双开”的决定都不为过。

  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祖勤认为,就郭增喜的摔婴行为而言,关禁闭只是对其做出了工作岗位上的处罚,待侦查完成后,还应刑拘转入法律程序。“待孩子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还应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此外,这一案件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李青峰介绍,孩子看病花费4万多元,“林州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第二天来到医院,留下了2万元。后来郭增喜爱人多次来医院探望孩子,也给了2万元。最后自家一共贴了几千块钱。”

  8月19日,河南省公安厅就林州警察“摔婴”案进行回应: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将严格追究林州市公安局不依法办案责任,对分管联系林州市公安局的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停止执行职务,同时,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也已被停职。

  河南省公安厅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对林州市公安局案件发生后既不依法办案,也不及时向上级报告的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连日来,记者试图联系采访涉事民警郭增喜,至今未果。(记者张兴军)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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