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榆阳检察院开通微信 在全国基层检察院中是首家

2013年08月16日 09:44   来源:西安晚报   
    昨日,记者从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目前开通了“廉洁榆阳”微信公众账号。据了解,这是全国基层检察院开通的首个微信公众账号。

    今年以来,榆阳区检察院积极开辟检察工作新路径,利用网络搭建联系群众新平台,建立了“廉洁榆阳”微信公众账号,以求最大限度地传递正能量,把检察信息便捷地传递到群众手心里。“廉洁榆阳”每天都推荐有关反腐倡廉、法律法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热点的信息和文章等,及时播送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重大举措和工作动态,热情为群众学法维权提供咨询和帮助。

    据悉,“廉洁榆阳”微信支持多种插件功能,每一项功能都让受众感受到“新鲜”。更可贵的是,用户的真实性、公共号粉丝的可控性,使微信传递信息更为精准。社会公众只要在微信朋友们/添加朋友/搜号码中搜索“廉洁榆阳”,或搜索微信号yyjc0912取得关注,即可接收微信消息。

    目前,“廉洁榆阳”关注人数达到上千人,包括党政机关、公检法系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

(责任编辑:秦静)

閸掑棔闊╅崚甯窗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