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2013年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通知称,根据市委文件的规定及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数,2013年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由2012年的29588元调整为328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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