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作风建设做出六项承诺

2013年08月19日 15:46   来源:羊城晚报   

  践行群众路线

  改进工作作风

  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向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公开承诺:

  一、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学习和贯彻到位,保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做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表率。

  二、自觉服务中心。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结合省直机关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和安排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凡是重大的工作举措出台,首先征求省直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防止以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工作落实。

  三、自觉求真务实。坚持聚精会神谋党建,一心一意抓党建,以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工作,不违背机关党建规律,不提脱离实际的要求,不搞“面子工程”,不搞省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不欢迎的活动,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带头精简文件和会议,积极推进网上办文、办事,以工委名义召开的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普遍参加的工作性会议,每年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天。

  四、自觉深入调研。坚持深入省直基层党组织、深入工作和生产一线、深入党员和群众;促进掌握党建实情、促进加深与党务干部以及党员群众的感情、促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不少于60次,每次不少于半天;领导带头撰写调研报告,每年不少于1篇。

  五、自觉服务基层。带头提升党性修养、提升干事本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服务形象,用心用力用情服务,主动加强分类指导,主动总结机关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发现党员群众中的好典型,主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督促工委各部门办理和解决省直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和事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尽心办,带头打造省直机关党员之家、工会会员之家、团员青年之家和妇女之家。

  六、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以开会、培训等公务名义变相旅游。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贵重物品,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党建工作环境。

  以上六项庄严承诺,请监督。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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