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18处存违建房产被冻结交易 不自拆将强拆

2013年08月19日 08:01   来源:京华时报    孙雪梅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18处个人名下的存违建房产被冻结,不得进行转让、抵押。今天,这318处存违建房产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如果曝光后仍不自行拆除的,相关部门将进行强拆。此外,已拆除居住区内违法建设2172处,18.8万平方米,有效打击了居住区内违法建设。

    昨天,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打击居住区内违建,办公室进一步规范了居住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流程,实行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和强制拆除五个步骤。

    据介绍,318处存违建房产中,东城152处、西城5处、朝阳21处、海淀2处、丰台6处、房山51处、大兴14处、昌平9处、经济技术开发区58处。冻结类型有住宅、别墅、商业、厂房。

    今年3月底,北京启动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违法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当时发布数据,全市221个低密度居住区,即一些别墅、豪宅社区中,有173个存在不同程度的违建,占到了整个社区数量的近80%;而这些小区中,已经锁定的违法建筑合计共有10381栋。

    ◎拆违五步骤

    由区县政府组织城管执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等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联合认定;认定后,由城管执法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限其在15日内拆除。

    逾期不拆的,城管执法部门将向住建部门发函,由住建部门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产进行冻结并向城管执法部门回函,由城管执法部门告知当事人房产冻结情况。

    冻结后,区县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当事人如不配合工作,还将通知其所在单位配合谈话。

    谈话后仍不配合进行拆除的,执法机关将通过媒体对其进行曝光。

    曝光后仍不拆除的,执法机关将在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强制拆除。执法机关将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并在清退内部人员后实施强拆。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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