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国家防总再向黑龙江辽宁调拨3241万元防汛物资

2013年08月20日 21:28   来源:新华网   于文静 林晖

  据国家防总20日消息,国家防总根据当前东北抗洪抢险实际需要,日前再次向黑龙江、辽宁两省调拨防汛物资,总价值3241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开展查险、抢险和人员转移救助等工作。

  据了解,8月9日以来,国家防总已累计为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等四省区调拨了一大批防汛编织袋、彩条布、抢险舟、照明灯、救生衣、帐篷等防汛抢险与救生物资,总价值7370万元。其中,调往黑龙江省的防汛抢险物资价值6248万元、吉林省288万元、辽宁省12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707万元。

  今年以来,国家防总商财政部已下达防汛抗旱方面资金38.2亿元,支持受灾地区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中央财政再次下达8亿元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重点支持东北地区防汛抗洪抢险和南方地区抗旱工作,其中特大防汛经费3亿元,特大抗旱经费5亿元。(于文静 林晖)

(责任编辑:袁霓)

閸掑棔闊╅崚甯窗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