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网站消息,今日,国家防总根据黑龙江、辽宁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申请和当前东北抗洪抢险的实际需要,再次向两省调拨总价值3241万元的防汛物资。
20日,国家防总根据黑龙江、辽宁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申请和当前东北抗洪抢险的实际需要,再次向两省调拨了防汛物资,总价值3241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开展查险、抢险和人员转移救助等工作。其中,向黑龙江省调拨防汛编织袋485万条、彩条布116万平米、无纺布62万平米、抢险舟370艘、打桩机47台、大功率水泵25台、发电机组25台、救生衣5.7万件、查险灯3180只、帐蓬800顶、抛射器150套等,价值3114万元;为辽宁省调拨喷泵式抢险舟12艘、专用机油24箱,价值127万元。上述物资分别从中央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和生产厂家调拨。
8月9日以来,国家防总已累计为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等东北四省区调拨了一大批防汛编织袋、彩条布、抢险舟、照明灯、救生衣、帐蓬等防汛抢险与救生物资,总价值7370万元。其中,调往黑龙江省的防汛抢险物资价值6248万元、吉林省288万元、辽宁省12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707万元。这些物资中,从中央防汛物资储备仓库调拨物资价值4305万元,从有关省防汛部门和生产厂家调用物资价值3065万元。
此外,今年以来,国家防总商财政部已下达防汛抗旱方面资金38.2亿元,支持受灾地区抗洪抢险、抗旱减灾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中央财政再次下达8亿元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重点支持东北地区防汛抗洪抢险和南方地区抗旱工作,其中特大防汛经费3亿元,特大抗旱经费5亿元。
国家防总将密切监视全国汛情、旱情和灾情,根据防汛抗旱实际需要和受灾地区申请,继续及时组织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适时商财政部下达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全力支持地方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