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三亚ATM机取到假钞可凭“冠字号”到银行查询

2013年08月20日 16:54   来源:南海网   杨小佳

  日前,有读者微博爆料称,ATM机上取钱可打印所取百元现钞的“冠字号”本报记者昨走访三亚各大银行发现,已有部分ATM机可打印“冠字号”———

  在ATM机上取到假钞将有据可依

  ATM机吐假钞怎么办?日前,有微博网友爆料称,在银行ATM取款机取钱时发现可以打印所取百元现钞的“冠字号”(票面正面左下角一串字母和数字)。据了解,储户在ATM机取款打印所取百元现钞的“冠字号”,对“ATM假币纠纷”的举证起到积极作用。

  昨日,本报记者走访三亚市各大银行发现,中国建设银行ATM取款机有打印人民币“冠字号”的功能。对此,中国建设银行三亚分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三亚市大部分建行ATM机都能实现打印“冠字号”的业务,若市民怀疑从ATM机取到假钞,可凭打印出的“冠字号”前往银行问询。

  走访储户多不知ATM机可打印“冠字号”

  对于不少市民来说,由于无法取证,若是在ATM机上取到假币,往往难以维权。连日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佛山等地储户在ATM机取款后,可打印所取百元现钞的“冠字号”,对“ATM假币纠纷”的举证起到积极作用。那么,三亚市各大银行的ATM机能否都能打印“冠字号”?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

  “市民在自动取款机取款只能打印凭条,柜台取大额现金的话,封条上盖有本银行的印章,没有开通过打印冠字号的业务。”昨日,记者走访中国银行三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三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分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发现,这些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均不能在取款后打印人民币“冠字号”,部分银行工作人员甚至没有听说过取款机有这项功能。

  随后,记者与爆料的网友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可以打印“冠字号”的ATM机位于三亚市解放路建行的自助银行。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可以免费打印“冠字号”。但采访中,记者随机询问了10位在ATM机上取款的储户,除了1人知道这项业务外,其余9人对ATM机可打印现钞“冠字号”功能及作用并不了解。

  事实上,早在2012年4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就要求金融机构对假币“零容忍”,逐步推进银行对外支付现金的全额清分和对外支付100元面额冠字号码可查询工作,建立银行堵截假币的双保险体系。按要求,金融机构在2013年底前,实现ATM付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码可查询;在2014年底前,存取款循环一体机付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码可查询;在2015年底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柜台付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码可查询。

  体验ATM机一次可打印出50个“冠字号”

  在三亚市解放路的中国建设银行ATM存取款一体机上,记者插入一张银行卡,按照提示输入密码,选择“取款”功能,点击“100元”选项,取出了100元。记者注意到,ATM机屏幕中央显示“交易成功,请选择”,左下角显示“打印回单”,右下角显示“打印冠字号”。记者按下了右下角“打印冠字号”按钮,紧接着,机器就吐出一张凭条。记者看到凭条上显示了取款日期、取款地点、取款金额等信息,最下面一行显示了一串字母和数字:A3Z8048768。记者对照发现,这组数字与从取款机取出的一百元钱的左下角的一组数字和字母(即“冠字号”)完全相同。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中国建设银行的部分ATM机单笔取款上限为5000元,回单的大小正好将这些“冠字号码”全部印出,即一次可打出50张人民币的“冠字号码”。

  回应若取出假钞可凭“冠字号”查询

  “目前三亚市大部分建行ATM机都能实现打印人民币‘冠字号’业务。”中国建设银行三亚分行一名关姓经理告诉记者,这项业务大概是从今年年初开始推行,目前只有少数老式的ATM机还无法实现这项业务。

  关经理表示,一般情况下储户在ATM机上不会取到假钞,但万一出现假钞索赔问题,很多储户都拿不出证据。因此,建行在ATM机上推出打印人民币“冠字号”业务,“只要储户打印了‘冠字号’,就知道这张钱是从这里取的,即使出现假钞也有据可依。”关经理说,这样业务不仅可以维护储户的切身利益,也能降低储户在ATM机上取假币引来的纠纷。据悉,目前所有银联卡储户在三亚中国建设银行ATM机上取款都可免费打印人民币“冠字号”。(记者 杨小佳)

(责任编辑:袁霓)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