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探索"赋权增利"新途径 近60万农牧民变"新市民"

2013年08月20日 09:39   来源:新华网   王大千

  让“城中村”转户农民继续享有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对自愿转户的农牧民简化审批程序,对在城镇务工和经商的农牧民因地制宜分批定量解决城镇户口……青海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两年来,针对不同地区面临的实际问题创新举措,最大限度解决转户人员后顾之忧,使50.93万农牧民变身“新市民”。

  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郭广德说,通过户籍改革变农牧民为市民,关键要赋予农牧民与市民同等的权利。为此,青海省因地制宜,在农牧区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促进城镇居民社保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衔接,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城镇实施居住证和“蓝印户口”制度,放宽落户条件,简化户改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效率。

  据介绍,两年来,青海通过实施转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和计划生育4项权益“旧衣不脱”,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社保、优抚7项权益“新衣照穿”的双轨并行举措,促进了农牧区人口和外来流动人口向城镇集聚,便利了投资,拉动了消费,也方便了动态服务和管理。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村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在户改过程中,西宁市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制度先行在这里实施。村民齐军宝告诉记者,通过整村转户,全村680户村民全部变成了市民,核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这意味着与户籍相分离的农民身份保留确认。“转户后我们不仅新增了许多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还以村民身份享受村集体产业的定期分红。”齐军宝说。

  同时,青海省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地也通过完善流动人口廉租房补贴、城乡一体劳动就业等配套政策促进农民工城镇化,约36万农牧民在当地顺利转户。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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