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晖/绘)
泉州市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将享事业单位待遇
在符合有关规划的前提下,社会资本可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开放医疗服务市场;
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将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并享受规定的待遇——解决人员的编制问题;
委托两所大学每年定向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培养医学本科生——解决招聘难的问题。
日前,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为突破非公立医疗机构人才缺乏的瓶颈,《实施意见》中提出“一揽子”的扶持政策。
□早报记者 赵鹏云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