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力争5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21.4万户

2013年08月29日 10:08   来源:青海日报   张利锋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起我省将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实施。根据《实施意见》,我省计划从2013年起,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21.4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重点做好西宁、海东、格尔木、德令哈等城市的棚户区改造,使住房使用功能得到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居住质量得到提高。2013年,计划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4.48万户,以后4年,每年改造4万户左右。

  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我省明确,将采取财政补助、政策扶持、银行贷款、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方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国有工矿、林场危旧房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在税费、土地供应、征收与补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项目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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