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海南省儋州籍女大学生陈尾姑被福建省福州公安认定为多年前一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2011年间被福州警方抓获,但陈尾姑家人称她从来没有离开过海南,盗窃案的嫌疑人是姐姐陈宝女。此事经经南海网等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广大关注。2012年6月29日,陈尾姑离开了被羁押近10个月的看守所。2013年6月7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对陈宝女进行了判决。此事再一次引发社会的关注。
陈宝女被判决盗窃罪 陈尾姑被羁押事水落石出
2013年6月7日,福州台江区法院对陈宝女参与盗窃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陈宝女结伙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陈宝女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庭审中亦认罪,系自首。法院对陈宝女做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判决。这个判决,洗清了女大学生陈尾姑被认定为多年前一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说法,使这起“海南女大学生陈尾姑被福州警方羁押”一事,算是水落石出有了结果。
家属称未离开海南的女大学生成为福州所发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
2007年11月23日、24日,陈尾姑的两个姐姐和朋友共八人,在福州市中亭街两家服装批发店内先后盗窃两个手提包、现金及手机等财物。案发当天,其中7人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而据称参与其中陈宝女未被抓获。
陈尾姑的大姐陈才女曾告诉南海网记者,她当时尚未办理户籍,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过海时,她冒用了妹妹陈宝女的身份信息,而陈宝女冒用了陈尾姑的身份信息。陈尾姑从来没离开过海南,而且案发时她正在读高中,没有作案时间。该说法,南海网记者也曾在陈尾姑的舞蹈老师处得到证实,陈尾姑从未长时间“失踪”。而且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不能准确证明陈尾姑参与了盗窃。
2011年间,海南琼海警方根据福州警方的网上追逃信息,把正在琼海读大学的陈尾姑抓获,移交给了福州警方并被羁押。同年10月31日,陈宝女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分局投案自首,并承认了参与该起盗窃案以及当时将陈宝女谎报成陈尾姑的详细经过,但警方没有接受陈宝女的投案自首。
陈尾姑被警方抓捕后曾因证据不足,福州台江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发回,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台江区法院曾两次庭审延期。
福州警方曾表示证据确凿后 又将陈尾姑释放
南海网记者曾赴福州对该起事件进行调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认为,当年盗窃案的参与者全是亲戚关系,且团伙成员都指认陈尾姑参与盗窃,且有团伙成员有利用“怀孕、哺乳”来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作案特点,也没有证据能证明陈尾姑“从未离开过海南岛”。陈宝女确实曾投案,但无法正确描述作案地点、过程、方式等关键节点。
对此,福州台江公安分局表示,“陈尾姑涉嫌盗窃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但7月2日,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陈敏秀对报道该事件的海南一媒体的记者称,6月29日陈尾姑被释放,是应家属要求没有而没有公开。之所以释放陈尾姑,是由于案件久拖不能定性,加上出于“人文关怀”,就暂时先放她回去。
还有媒体报出福州警方发布新闻稿称,“综观全案侦审过程,陈才女等人故意虚假供述行为,严重干扰妨碍刑事诉讼活动,是导致陈尾姑被羁押审查9个多月的主要因素”。
陈尾姑的释放证明书竟有两份 一份注无罪释放
近日,网友在南海网阳光岛社区发帖称,陈尾姑被释放至今,福州警方一直没有对陈尾姑被抓一事进行公开说明,而陈尾姑被羁押了近十个月,对她性格、生活、就业造成了极大影响。“陈尾姑这起稀里糊涂的被抓又被放是一部好剧本。”
南海网记者联系上了陈尾姑的大哥陈斗时,他告诉记者,去年6月29日,他到了福州台江公安分局,这是陈尾姑被释放的日期。陈尾姑看到九个月零二十八天没见的大哥,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陈尾姑回到家后,性格发生了很大转变,经常一个人沉默,莫名其妙地哭。陈尾姑曾经不想去上学,怕同学、老师异样的眼神,好不容易经过家人的劝说,这才继续上学,在今年6月份毕业。
当记者提出想和陈尾姑聊聊天,陈斗时表示要跟她商量商量,等了好一会,陈斗时无奈地说“小妹说不想提起那些事了,就不说了,她现在又哭了。”
陈斗时向南海网记者提供了两份陈尾姑释放证明,记者在这两份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释放证明书上看到,上面的编号都为20120819号,陈尾姑因盗窃于2011年9月29日被逮捕/拘留,现因主要证据发生变化,经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决定,予以释放,日期均为2012年6月29日。但其中一份释放证明书上有一处手写注明“予以无罪释放”。
陈斗时说,2012年6月29日,陈尾姑被释放时,警方给了他一份没有注明“予以无罪释放”的释放证明书。他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就和陈尾姑回了家。但仔细一想,他认为这份释放证明书还是没有明确说明陈尾姑是无罪的,在强烈向福州警方的要求下,警方这才给他重新出了一份手写注明的无罪释放书。
陈斗时说,陈尾姑被无罪释放了,但福州警方也是一直没有进行公开的说明。陈尾姑现在毕业了,也去几家单位找工作,但单位招聘人员听说她曾经被警方抓了,都不敢用她。福州公安局从来没跟他或陈尾姑联系过就被羁押近十个月的赔偿问题。
福州市公安局称采访要经过市宣传部门同意
8月21日,南海网记者与海南另一家媒体记者,一同来到福州市,希望就福州警方为何不公开解释陈尾姑被抓一事,是否与陈尾姑本人或家人联系过赔偿等相关情况。福州市公安局传达室向局内相关部门打了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听。
随后,南海网记者通过电话辗转联系上了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陈敏秀,她在电话中称,他们宣传部门只知道,目前相关的(事宜)已经按法律程序在走,至于其他的情况,她暂时不清楚。没有召开过(关于陈尾姑被释放)新闻发布会,但台江公安分局曾发过有关新闻通稿。(陈尾姑被释放)的相关手续已经办理给她了。陈敏秀还称,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经过福州市宣传部门同意后,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
南海网记者在网上查询,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官方网站、东南网等都刊发了福州警方对陈尾姑被错抓一事的回应,认为“陈尾姑涉嫌盗窃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且民警在调查中没有违规行为。
南海网记者来到福建省公安厅,该厅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媒体想采访的情况可直接与福州市公安局联系采访事宜,若福州市公安局认为觉得把握不准的情况可向该厅汇报。但陈敏秀坚称,需要经过福州市宣传部门同意后,才能接受采访。
南海网记者也来到福州市委宣传部,宣传部新闻协调办表示要经过福建省委宣传部同意才可。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