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2013年08月26日 09:12   来源:天津日报   

  为提升全市旅行社质量水平,杜绝出境旅游中不文明行为,市有关部门将按照新发布的《天津市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全面考核全市从事出境旅游的旅行社,一些不符合标准从事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将遭淘汰。

  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处长刘桂明说,通过标准评定,优胜劣汰,鼓励质量高、管理好的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经营,将那些质量低、管理差的旅行社清除出去,进一步净化出境旅游市场,为提高出境文明旅游程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据介绍,《标准》适用于在天津市依法注册的各类旅行社。质量等级是指对符合参评条件的旅行社,从基本条件、综合指标、综合管理、商业信用及社会声誉等方面进行评价后,对旅行社进行的分级。其等级标志以英文字母A来表示,共分五个等级,A的数量越多等级越高,最高是5A。按照标准,今后本市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达到3A级,否则没有资格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由天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旅游培训部门和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成员及相关专家组成。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旅行社,自收到正式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等级及以上等级。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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