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出租房广告就贴在小区门口。
目前,在住宅房屋租赁市场,多是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来保障各自权益。而在出现纠纷时,由于涉及金额较小,不愿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利益受损方多数只能忍气吞声。按规定,房屋租赁需要到房管部门备案,房管部门负责对房屋租赁的监管,调解处理双方纠纷。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嫌备案程序麻烦,还要交税费,八成市民不愿备案,这造成双方纠纷处理中,政府监管部门调解一环长期缺失。
租赁双方纠纷易发生,涉及金额低多不诉诸法律
8月23日,郑州市一小区租户夫妻吵架后,把所租的业主房子点了火,大火还引燃了多户邻居房屋,上周六本报报道了此事。昨天下午,柳林派出所办案民警对记者说,着火房屋业主以及受损房屋业主正在根据房屋受损情况,与这对夫妻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仍未达成协议。
记者发现,近几年,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现纠纷的信息并不少,有背着房东转租的,有房东将房子卖掉赶租客走的,还有赖着不交房租房东没辙的。
目前,租赁双方多只是签订一纸租赁合同来保障双方权益,由于付诸法律途径解决的成本过高,双方出现纠纷一旦协商不成,有时利益受损方由于诉求额度太低,甚至律师代理费都不够,而不愿诉诸法律,只能吃“哑巴亏”。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唐军对记者说,确实存在因涉及金额太低、打官司成本过高,而放弃走法律途径的,他们所遇到的诉诸法院的纠纷,涉及金额多是上万元。
房管部门可调解租赁纠纷,前提要先有备案
2010年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除了对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做了详细规定,还指明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郑州市出台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更为细致,“在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过,现实中,想找房管部门调解有一个不可回避的前提,即房屋租赁要在房管局备案。
郑州市房管局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租赁双方的纠纷,房管部门按规定需要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将根据登记备案情况,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租赁必须备案,调解依据是登记备案情况。如没有备案,还会先按照备案要求进行核查,备案后房管部门再调解。”
房管部门强调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其实早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就有规定,距今近20年。
郑州市房管局租赁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分析说,房管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审查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及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还可以把所有的法律资料存档管理,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程序繁琐、还要交税费,市民对备案“不买账”
然而,多数租赁双方对备案却并不“买账”。
昨天上午,记者分别走访了经三路、经一路、东明路的6家房产中介公司,并联系到9位个人出租房屋者,得到的答案是均未备案。在经一路一家房产中介,记者以租房人身份问,租房是否用到房产部门备案时,对方一脸疑惑,“备案?现在出租的房子,都是签个合同,留张身份证复印件,有几个会去备案的。”
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需将租赁登记情况定期通报税务部门,这样,备案就与税务挂钩,而这正是不少人不愿备案的顾虑。
8月23日,记者通过大河报企业QQ与读者互动,不少城市打工者担心税费转嫁助涨房租,网友“晨”就说:“羊毛出在羊身上,税费只能转嫁到租户身上,租房的本身就是买不起房的人居多,备案反而增加了压力。”出租房屋的房东不愿备案,主要是因程序繁琐嫌麻烦,且对备案收手续费不太赞同。
备案率有多少?郑州市房管局去年4月对外宣称的数字为,郑州市住宅租房备案率不到10%。为推进备案工作,当时房管、公安、地税等多部门还联合成立了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小组。8月22日下午,当记者问及备案率,该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并没有直说。
声音
修复调解环节,要降低备案成本
针对现实中,多数房屋租赁没有去房管局备案,而造成房管部门调解环节的断裂,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建议,政府应该减少备案程序,减免备案相关税费,只有备案成本降低了,才能提高市民主动备案积极性。
记者梳理发现,一些外省市的做法正是基于降低成本、方便市民的原则。在福建,福建省房屋租赁备案由房管部门办理改为公安机关统一办理,并免收租赁房屋备案费,社区居委会也会帮忙办理相关手续,房东还可以上网进行个人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在广东,各地税务机关可委托乡镇、街道基层管理部门,代征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应征的税收。
对于其他省市关于备案的尝试,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在受访时说:“这些都可以研究考虑,如果适合本地情况,可以借鉴。”
为鼓励备案,郑州税务部门已出台优惠政策。郑州市地税局征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房屋租赁在房管部门有备案,拿到房屋租赁证,并到税务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其月租金在2万元以下,仅需缴纳月租金收入4%的房产税,至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皆可享受到免征的优惠。若没有备案,市民需缴纳的综合税率要达到月租金的13%左右。
追问
备案后,房管部门是否能解决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在与读者互动中,一些市民对房管部门的管理缺乏信心,网友“lily”说:“就算备案了,真产生纠纷,房管部门到底能起到怎样作用?不要到时光备案没管理,得不到实惠。”
根据目前情况,备案后,房管部门能否承担起管理责任?郑州市房管局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副处长张丰森在受访时坦言,房管部门执法人员的人力不足,去调查执法时,显得力不从心。“目前,房管部门执法人员仅200多人,而相比之下,深圳却有1.3万人,广州有8000多人,这些城市因执法人员较多,在执法过程中,其效率肯定会远远高于郑州”。
对这一现实,有市民提出疑问,既然人力不足,那么租赁双方的纠纷能够得到及时调解吗?有市民建议,在推进备案工作的同时,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不断自我完善,能够承担起相应责任,才能逐渐修复租赁纠纷处理方式中缺失的一环。
而如今,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备案矛盾没得到解决前,出租人和承租人仍然只能靠一纸合同来约束双方行为。
数据:近九成受访者不愿备案
8月23日的大河报企业QQ互动,有200多位读者参与,记者统计发现,有98%的人并不知道房屋租赁还需要备案。在是否愿意备案的调查中,只有14%的人愿意房屋租赁备案。
算算账:月租两千元一月需交80元税
一套四室一厅150平方米的房子,月租金2000元,按租定一年时间计算,如果备过案的话一个月只需交4%的房产税,也就是80元,一年为960元,加上手续费80元,为1040元。如果不想去房管局登记备案,则要按13%月租金比例交税,一月需要交260元,一年为3120元。
征集:欢迎吐槽“租房那些事儿”
你遇到过房屋租赁纠纷吗?你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如果你是房东,有没有遇到过一些让你“闹心”的房客?如果你是房客,又是否遇到过“极品”房东?欢迎致电本报热线0371-96211进行互动。
(责任编辑:武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