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精神病人屡成暴力"主角" 凸显监管难题

2013年08月27日 10:05   来源:法制日报   邢东伟 翟小功

  “健康岛”上“武疯子”肇事肇祸增多

  政府部门管控救助精神病人遇尴尬

  “几乎每起精神病人引发的惨案结束后,因为种种缘由,病人监管无序的状况并没有随之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危害还继续存在。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甚至暴力犯罪,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黄培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精神病人屡成暴力事件“主角”

  2013年5月6日上午9点左右,海口市朱云路琼山二小对面一居民楼发生火灾。涉嫌纵火男子林立(化名)有精神病史。

  林立哥哥林雄表示,林立那天一早出门回来的时候,嘴里喋喋不休,说有人骑车撞了他还打他,随后就把自己反锁在屋内喝闷酒。不知什么原因,竟然放了一把火把房子给烧了。

  “他患有精神病多年,但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干出这等傻事,可能是什么事情刺激到他,精神病复发才这样子。”林雄说。

  同月31日下午5时,澄迈县桥头镇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子黎英(化名)在家中杀害了自己5岁的女儿和约3岁的儿子。

  “和往常一样,我打电话回家给妻子黎英,让她给我们的两个孩子做饭。可她却说,她已经把两个孩子杀死了……”提起此事,张飞(化名)至今难以掩饰住自己的悲伤情绪。

  据介绍,27岁的黎英,曾有过精神病史。2012年,丈夫张飞两次送她到海南省安宁医院治疗,可从未发现她有过暴力倾向。

  2012年10月22日,澄迈县金江镇一男子一晚上连砍伤4人,被抓捕后鉴定为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近3年来,该局受理因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引发的治安案件4起,刑事案件7起。

  据海南省精神病专科医院安宁医院今年进行的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初步测算,全省患有精神障碍的患者约占总人口的13%,其中包括了被失眠、焦虑、强迫等精神症状困扰的正常人群。而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中,约10%的患者具有肇事肇祸危险。

  他们失控不仅仅是“硬件”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很多暴力伤人事件中,当事人是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或不能控制好自己情绪。精神健全的人一般都具有相当的调整与控制能力,属于“不愿”控制的情形,而精神病人则不是。

  近期以来,海南省精神病人肇事事件持续发生,原因何在?

  对此,对“精神病人暴力动机”有着专门研究的海南省安宁医院主任医师符永源认为,健全的人与精神病人失控其实是不一样的。正常人的脑部“硬件”没有问题,是他们的“软件”出问题。如过分压抑被动的个性到了极端时,有可能像火山一样爆发。

  “精神病人与健全人则不同,由于某种精神疾病的影响,他们的脑部往往有明确的病理改变与功能的紊乱,导致他们的情绪与行为容易失控,这是他们自己所不能控制的。”符永源认为,可以说是疾病使他的“硬件”出了问题,再使他的情绪与思维出现问题,或者由于妄想、幻觉及感知综合障碍,也或许由于没有精神病阳性症状支配,从而非常容易诱发暴力行为,这是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病理性动机。

  然而,精神病人之所以失控甚至发生暴力事件,不仅仅是因为“硬件”出了问题,还有更深刻的社会原因。

  海南省社会心理学会会长岳筱雯分析说,多数精神病人平时在言行上与正常人稍有区别,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周围的人会忽略这一点。由于社会认识等多方面原因,一些人对精神病人存在歧视,精神病人的家庭考虑其上学、就业、成家等因素,再加上高昂的治疗费用,往往在患病后对外隐瞒其病史。这就埋下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安全隐患。

  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章汝先表示,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不到位也是精神病人肇事事件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一是家庭监护不到位。有的因监护人年老体弱而无力监护,有的因家庭经济窘迫忙于生计而无心监护,有的因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而疏于监护,有的因彼此之间关系紧张而不愿监护,有的因亲属本身遭受其害而不敢监护。二是社会监护不到位。对一些没有合法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委会、民政部门,因缺乏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不能承担、不愿承担监护责任。

  “武疯子”频伤人凸显监管难题

  近日,海口市公安局向媒体披露,据该市110指挥中心统计,每天大概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扰民警报1至2起。

  “在监管中面临最大的困惑是,即使是在我们陪护下,‘送治’有时依然困难,医院称‘床位紧张’,无法收治病人,而且医院表示要有家属或亲人(监护人)陪同,才能办理住院和救治手续,‘三无’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工作依然很难进行。”海口市公安局白龙派出所龙警官无奈地说。

  “有时我们只好自己掏钱给精神病人买饭吃,等病人家属来或有床位了再送去。”龙警官表示,实在没有办法就只好放了做进一步监控。“就职责而言,公安负责监管控制,但难以负责治疗,可这是一件事情的两面。”龙警官说,控制和治疗不可分割,如果“管”和“治”做不到很好地对接,就达不到监管的效果。

  海口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另一个监管的难点则是户籍不在本市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据介绍,近年来海口公安依靠村居委会和社区,对辖区里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登记核实,做到责任到人,实时更新。但是户籍不在辖区的,派出所不好掌控。户籍在本市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病时的治疗费用由其监护人负责,然而部分家庭因经济原因对此类病人救治不到位,导致其病情反复再次流入社会肇事肇祸。

  “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犯罪的报道频频发生,留给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是悲痛和愤懑,而留给社会的则是更多的思考。为遏制这一‘公共安全之痛’,亟需建立精神病人康复机构,从而构建完善的精神病人强制医治体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呼吁。

  “公安机关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防止事态的恶化。”童伟华认为,对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病人,依照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强制医疗。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照精神卫生法的规定进行诊断和治疗。对曾经肇事肇祸、住院治疗后进入缓解期的精神病人要加强缓解管控,健全定期检查、定期服药、定期走访等制度,一旦病情出现反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诊断和治疗。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郑兰清表示,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宣传精神病人监护制度和刑事诉讼法及精神卫生法等政策法规。在大、中、小学的健康教育中充实精神卫生的内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客观介绍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特点及其危害性,让群众正确认识、理性对待精神病人,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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